第B0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业务范围 

 公司主营轨道交通设备、起重设备、风力发电设备、挖掘设备、海洋工程装备、焦炉设备、齿轮传动、轧钢设备、锻压设备、煤化工设备、工程机械、港口机械、油膜轴承、铸锻件等产品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矿山、能源、交通、海工、航天、化工、铁路、造船、环保等行业。 

 (二)行业情况

 重型机械行业是为金属冶炼与加工、矿山开采、能源开发、原材料生产等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提供重大技术装备和大型铸锻件的基础工业。重型机械行业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冶金、煤炭、电力、化工、建材、交通、航天、水利等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的生产发展与技术进步有着重大影响。重型机械行业一直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尤其是近年以来,为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国家制定了多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大力推动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和发展,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期,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家提出《中国制造2025》规划,立足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际需要,围绕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人才为本等关键环节,以及先进制造、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力争到2025年使我国从制造大国迈入制造强国行列。政策的支持必将带动行业的发展,公司作为重型机械领域的骨干企业之一,也将从中受益。同时新行业战略规划的实施,也将激发行业潜能,带动行业向前发展,加快对以高端装备制造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的培育,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通过细化目标成本管理,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等有效措施,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201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6亿元,净利润2211万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并结合行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约17,161.68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合并范围新增两家子公司:分别为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减少一家子公司: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16-010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9日在公司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另有2名董事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由于受全球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相对不足,基于公司今后发展的考虑,拟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5年度实现的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预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该预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决议把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12)。

 五、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含内控审计,其报酬为80万元。

 八、通过关于处理财产清查结果等事项的议案。

 1、因部分存货及机器设备毁损和报废,经核实该部分资产确实无法使用,公司拟将其确认为财产损失处理,净损失30,560.48元;部分存货盘盈,金额371,408.30元。以上两项实物清查净损失-340,847.82元。

 2、对确实无法收回,根据有关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的,共计13,746,734.87元,剔除已计提坏帐准备4,310,212.64元,净值为9,436,522.23元,做核销处理。

 九、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度)。

 十、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大会召开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16-01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9日在公司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度)。

 六、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临2016-012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均以签订经济合同形式确认,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3月9日召开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决议把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创民

 注册资本:116,359万元人民币

 地 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街25号

 经营范围:采掘设备、输送(刮板机、皮带机)设备、辅助运送(无轨胶轮车、提升机)设备、电器成套设备、露天采掘设备、洗选煤设备、煤焦设备、煤炭气化设备及其工矿配件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让、咨询服务。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创民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经纬路256号

 经营范围:生产经销液压元件及液力件,液压系统及装置、液压辅件及附件、液压密封件、气动元件、通用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稀有金属除外);机械加工、制造。

 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机械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吉生

 注册资本:95万元人民币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康乐巷25号

 经营范围: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的安装调试、修理、技术咨询、转让及新产品的研制、机械承重拉索、钢丝绳吊索的制作;办公用品、五金工具、化工产品(不含国家控制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零部件、钢材的批发零售。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机械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北京太重机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郭有毅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西街20号1006室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设备维修;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北京太重机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5、智奇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玉牛

 注册资本:16,071.43万元人民币

 地 址: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坞城南路189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机车车辆的主要部件、高速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以及地铁、城市轻轨的机车组及主要部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服务;进出口业务:相关原辅材料销售、技术服务及设备租赁业务;信息咨询业务;采购生产、组织和维修公司产品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设备和零部件。

 智奇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奇公司)是智波交通运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波公司)和意大利路奇霓铁路产品集团于2007年10月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由智波公司控股70%。

 2012年底,根据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由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智波公司40%的股权并实际控制智奇公司。智奇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6、太重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杜美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港币

 地 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二期36楼4B室

 经营范围:无限定业务

 太重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7、太重集团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贺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科技大楼1015室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矿山机械、通用机械设备的租赁、销售和维修服务。

 太重集团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为交易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和接受劳务等。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均以签订经济合同形式确认,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有关关联交易的协议,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进程,主要采取招投标方式定标后,分别与关联方签订经济合同。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

 公司代码:600169 公司简称:太原重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