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6-024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南东先生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6 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3月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9日下午15:00—3月10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 8 号公司 1 号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0,460.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21.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0,581.69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其中现场投票30,460.49万股,网络投票121.20万股;
反对0.4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42万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0万股。
同意1,2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47%;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梁杰律师、何焕明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粉磁材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6-023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
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10日,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18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粉磁材,股票代码: 002600)于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