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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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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

 重要提示

 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依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7月11日证监许可〔2012〕919号文核准的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12年7月27日起,由《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月27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8%)、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四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刘卓先生,董事长,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1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15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天鹏先生,副董事长,国际法学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河南省委;1993年3月至12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1994年1月至6月,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1994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5月至2015年1月,先后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总部研究部研究员,南方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罗登攀先生,董事、总经理,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毕马威(KPMG)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以及SLCG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2009年至201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2014年11月26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1993年4月至1996年8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人民日报社事业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9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孙学林先生,董事,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博士研究生在读。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叶林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吉敏女士,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教研室主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东北财经大学开发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金融业产业组织结构、银行业竞争方面的研究。参与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国家社科基金、三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多项省级创新团队项目,并负责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在国内财经类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职正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联合系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监事会:

 陈希先生,监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被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授予“企业风险管理师”资格。2007年起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至2012年7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起,兼任吉林省国家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起至今,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蒋卫强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1997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杭州益和电脑公司开发部软件工程师。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杭州新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高级程序员。1999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系统开发员、金融工程部高级工程师、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监。

 吴萍女士,职工监事,文学学士。1991年至1992年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会计。1993年至1998年任日本三和银行深圳分行单证部、信贷部主任。1999年至2009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总监助理,现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部经理;1998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年3月—2015年7月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钟鸣远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资金计划部职员,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助理总经理。2014年11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2000至2002年就职于Hunton & Williams美国及国际律师事务所,2002至2006年任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2006至2009年任香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至2014年任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国投行业务主管。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任首席战略官,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公室机要员、新疆精河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党委书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负责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200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

 石国武先生,工学硕士,12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2002年12月至2012年11月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系统分析员、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特定资产部投资经理。2012年1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4月18日起担任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23日至2015年7月21日任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22日起任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7月23日担任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7月24日起任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9月23日起任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戴军先生,金融学硕士,5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2011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行业研究主管、大成价值增长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7月23日任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7月24日起任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副总监。

 (2)历任基金经理

 ■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股票投资)

 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周德昕,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本刚,股票投资部总监,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文祥,研究部总监兼任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于雷,交易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蒋卫强,风险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孙蓓琳,股票投资部混合组投资总监,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徐彦,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石国武,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苏秉毅,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副总监,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82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56只,QDII基金2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4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5558(免固话长途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王欢欢、白小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层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3513925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嘉朔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服电话:95599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联系人:滕克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客服电话: 96528(宁波、杭州、南京、深圳、苏州、温州)、962528(北京、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89937369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廉赵峰

 联系电话:010-89937369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转8

 联系人:吴琼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服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公司网址:www.mszq.com

 (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客服电话:0769-961130

 联系人:梁健伟

 电话:0769-22119341

 传真:0769-22116999

 网址:www.dgzq.com.cn

 (10)中泰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1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8503

 传真:021-68865938

 网址:www.xcsc.com

 (12)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8

 联系人:金达勇

 电话:0755-83025723

 传真:0755-83025991

 网址:www.hx168.com.cn

 (1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868117

 网址:www.cnhbstock.com

 (1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网址:www.962518.com

 (1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人代表: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26

 客服热线:4006662288

 联系人:周俊

 网址:www.jhzq.com.cn

 (16)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网址:www.ajzq.com

 (1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传真:010-66045527

 网址:www.txsec.com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服电话:4008096096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023-63786633

 网址:www.swsc.com.cn

 (2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韩鹏

 联系人:杨晓天

 联系电话:0931-8784509

 传真:0931-4890619

 甘肃省客服电话: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2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客户电话:400 600 8008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2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2/(028) 86711410

 传真:(027)87618863

 公司网站:www.tfzq.com

 (2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2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联系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2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10-58315221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2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张紫薇

 联系电话:0755-82021122

 传真: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2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40层-43层

 法人代表: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30)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人代表:徐刚

 联系人:郭晴

 联系电话:0752-2119391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3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联系人:徐诚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3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网站: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3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

 法定代表人:杨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网站:http://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3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3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3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2-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3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38)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3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4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 001 001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4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服电话:4008-888-168、95597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25-84579763

 网址:www.htsc.com.cn

 (4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4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961303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4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4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4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 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4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4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4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5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5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5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3、场内代销机构

 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七、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限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十、基金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全球视野下,基于宏观经济研究,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通过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主要采用优选个股的主动投资策略,获取超额收益。优选个股是指积极、深入、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动态评估公司价值,当股价低于合理价值区域时,买入并持有;在股价回复到合理价值的过程中,分享股价提升带来的超额收益。

 1、大类资产配置

 将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国内外证券市场估值水平阶段性不断调整权益类资产和其他资产之间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其中,全球主要股市的市盈率比较、GDP 增速、上市公司总体盈利增长速度、债市和股市的预期收益率比较和利率水平是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主要因素。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采取自下而上优选个股的策略,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精选价值相对低估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建立初选股票池

 本基金通过建立初选股票池,避免投资于具有较大风险的股票。已公告资产重组或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的 ST、*ST 股票,经过基金投资团队严格评估后合格的,仍可进入基金初选股票池。

 (2)建立备选股票池

 在初选股票池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按照以下5个因素,对初选股票池成份股进行筛选,确定备选股票池。

 上市公司是否有易于理解而且稳定的盈利模式;

 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

 上市公司对上下游的定价能力;

 是否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上5项因素进行分析。其中,上市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指标衡量;财务状况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资产负债比例、毛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衡量;行业地位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在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衡量;对上下游的定价能力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经营性现金流占净利润的比例等指标衡量;治理结构主要通过其股东结构、董事会成员构成、管理层过往表现、权责制衡机制、信息披露透明性以及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实地调研结果等情况考察。

 (3)深入分析

 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将通过案头分析或公司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备选股票池成份股基本面数据的真实性,确保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估计的合理性。研究员将把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国际或国内同行业的公司作比较,调研与公司有关的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等各方的情况,通过行业主管机关、税务部门、海关等机构进行第三方数据核实。

 (4)建立投资组合

 本基金以备选股票池成份股的动态性价比作为选择其进入投资组合的重要依据,动态性价比主要根据上市公司未来两年的动态PE衡量。未来两年的动态 PE由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根据内外部研究资料并结合实地调研结果,在对备选股票池成份股未来两年业绩预测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价格计算。

 基金投资团队将对备选股票池成份股按行业进行动态性价比排序,同时参考 PEG、PB、现金流估值等指标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定性分析,选择各行业中动态性价比最优的股票买入,构建股票组合。

 (5)投资组合的调整

 基金投资团队在买入个股之后,将动态跟踪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变化,并根据基本面变化及时调整业绩预测及动态性价比排序;在出现新的动态性价比更优的股票时, 将以动态性价比更优的股票替代现有组合中性价比下降的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通过利率预测分析、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债券信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等策略配置债券资产,力求在保证债券资产总体的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稳定收益。

 (1)利率预测分析

 准确预测未来利率走势能为债券投资带来超额收益。当预期利率下调时,适当加大组合中长久期债券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组合获取价差收益;当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少长久期债券的投资,降低债券组合的久期,以控制利率风险。

 (2)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

 收益率曲线会随着时间、市场情况、市场主体的预期变化而改变。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调整债券组合内部品种的比例,获得投资收益。

 (3)债券信用分析

 通过对债券的发行者、流动性、所处行业等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准确评价债券的违约概率,提早预测债券评级的改变,捕捉价格优势或套利机会。

 (4)收益率利差分析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之间、不同市场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投资策略,选择适当品种,获取投资收益。

 4、其他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

 本基金将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对权证进行投资。权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对权证进行定价,作为权证投资的价值基准;2)根据权证标的股票基本面的研究估值,结合权证理论价值进行权证趋势投资;3)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等。

 (2)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套期保值实质上是利用股指期货多空双向和杠杆放大的交易功能,改变投资组合的beta,以达到适度增强收益或控制风险的目的。为此,套期保值策略分为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多头保值策略是指基于股市将要上涨的预期或建仓要求,需要在未来买入现货股票,为了控制股票买入成本而预先买入股指期货合约的操作;空头套期保值是指卖出期货合约来对冲股市系统性风险,控制与回避持有股票的风险的操作。

 基金管理人依据对股市未来趋势的研判、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目标以及投资组合的构成,决定是否对现有股票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采用何种套期保值策略。

 在构建套期保值组合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股票组合的结构分析,分离组合的系统性风险(beta)及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关注股票组合beta值的易变性以及股指期货与指数之间基差波动对套期保值策略的干扰,通过大量数据分析与量化建模,确立最优套保比率。

 在套期保值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不断精细和不断修正套保策略,动态管理套期保值组合。主要工作包括,基于合理的保证金管理策略严格进行保证金管理;对投资组合beta系数的实时监控,全程评估套期保值的效果和基差风险,当组合beta值超过事先设定的beta容忍度时,需要对套期保值组合进行及时调整;进行股指期货合约的提前平仓或展期决策管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依法投资于其他衍生工具或结构性产品,用于基金的风险管理和增加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构建、投资标的以及市场上可得的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后,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并且作为股指期货标的的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债券组合则采用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区间为60%-95%,取80%为基准指数中股票投资所代表的权重,其余20%为基准指数中债券投资所对应的权重。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确定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2 月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数据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其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积极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报告期内,本基金股指期货交易的交易次数、交易金额及投资损益均未对基金总体风险产生重大影响,股指期货投资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2年7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业绩风险准备金

 1、基金管理人设立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在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5%时弥补持有人损失。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每年最多一次,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基金管理人每月从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费中计提10%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账户。

 3、业绩风险准备金计算公式

 V=E×10%

 V为每月需提取的业绩风险准备金;

 E为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费。

 4、业绩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5、若基金上一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5%,基金管理人需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若业绩风险准备金超过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应将与持有人损失相等数额的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其余资金仍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存入专门账户;若业绩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将全部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

 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方法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第八条,具体如下:

 基金净值增长率=(本期第一次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期初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第二次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第一次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最后一次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1

 其中:

 本期是指基金净值增长率计算期间;

 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按除息日前一交易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单位分红金额;

 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依据惯例,采用复合指数算法计算,具体如下:

 沪深300指数第t日收益率=第t日沪深300指数÷ 第t-1日沪深300指数-1;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第t日收益率=第t日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第 t-1日中证综合债券指数-1;

 业绩比较基准第t日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第t日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第t日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

 当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5%时,发生持有人损失=期末基金份额×(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计算方法,或者业绩比较基准发生变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或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计算方法将相应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将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的至少2个工作日前,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登载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有关公告,披露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具体时间、方式和数量等信息。

 7、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报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揭示业绩风险准备金的结余、划转和使用情况。

 8、在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下,业绩风险准备金余额应作为基金管理人资产处理。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5年9月11日公布的《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期》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增加了“十一、基金的投资”的“(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

 6、根据相关公告,对“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进行了更新,补充了2015年7月28日至2016年1月27日发布的公告。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五、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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