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6-临012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发布《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提议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6年3月1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复披露如下。
1、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补充披露你公司推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理由、合理性,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匹配的具体理由。
回复: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理由
随着行业技术水平和行业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秩序的逐步改善,下游茶饮料、功能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等多元化饮料品种的快速发展以及啤酒罐化率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以及国民收入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居民消费能力的进一步提升,金属包装以其安全、环保、高档、质感等特点仍将具有良好发展空间,为我国金属包装行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潜力。2005 年至2013 年,我国金属包装行业销售收入由320 亿元增长到1,28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8.92%。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食品饮料金属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秉承“包装名牌,名牌包装”的经营理念。经过二十余年的持续快速发展,目前公司发展成为我国最具规模和盈利能力的金属包装企业之一,已由传统的金属包装制造商转向全新的综合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
??在保持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公司持续围绕“综合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通过产品和客户结构的优化、业务体系的完善、内部管理能力的强化,促进传统业务的转型升级,以持续增强公司的内生增长能力;同时,通过资本市场平台,实施股权战略投资、参与国企混改、进军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合作等方式推进外延发展的步伐,为公司商业模式创新和业务战略升级提供有力支撑。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在产品策划、包装设计与制造、食品饮料灌装及信息化、网络化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服务进程得以稳步推进。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在保持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自2012年10月上市以来,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履行现金分红义务,坚持每年度向投资者实施现金分红,并连续三年进行了较高比例分配。
根据2015年度业绩快报数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金额;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4股(含税),未超过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的匹配性
公司2015年度业绩快报数据显示,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6,235.31万元,同比增长22.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97.68万元,同比增长25.71%。公司自2012年上市至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3.86%和35.87%,为持续回报股东提供了基础。
鉴于公司当前持续稳定的经营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并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提出了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1,3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共分配441,604,8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与公司业绩增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2、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过程,你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信息的保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信息泄漏。
回复: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2月28日(星期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董事周原先生、沈陶先生、赵宇晖先生、王冬先生、魏琼女士六名董事(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对上述提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遵守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参与讨论与分析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时进行了登记,并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注意保密以及严禁内幕交易等相关事项。公司在2016年2月29日披露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不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况。
3、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或披露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未有其他应当说明或披露事项。
特此回复。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6-临013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7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