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3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的告知函,获知因广新集团所属企业广东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高性能海工装备及地效翼船研发和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申请国家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并获批,该专项基金以广新集团以股东借款方式承接,故广新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股份质押给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用于向国开发展基金进行融资。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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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广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共计157,509,445股,占公司总股本17.41%,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数为15,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52%,占公司总股本的1.66%。
3、广新集团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广新集团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