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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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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即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矿业一体化方案解决服务商,为矿山业主提供矿业管家的服务;在目前行业周期性低谷期,公司将通过打造产融结合的平台,围绕产业链开展投资并购业务,不断提升公司在矿业服务领域、民爆行业领域以及军工业务的地位及规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面对宏观经济疲软以及矿产资源需求持续低迷的不利环境,公司经营班子带领各集团成员企业发挥宏大的创业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开源节流,在安全生产的的前提下实现了全年营业收入30亿元,实现净利润1.01亿元。公司2015年度主要经营经营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1、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537.79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39410.96万元,同比减少11.59%。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调控影响,集团母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矿业服务板块(包括工程施工及民爆器材销售两大主要业务)收入都有所下降,母公司(含宏大矿业)收入93,493.26万元,同比减少3,975.47万元,同比减少4.08%,鞍钢爆破收入减少30,239.95万元,同比减少35.94%;中科力收入为9,076.36万元,同比减少6,267.55万元,收入下降幅度为40.85%;永安民爆收入为4,881.05万元,同比减少2,057.48万元,下降幅度为29.65%。

 2、2015年,公司营业成本为287,398.31万元,同比下降8.16%,变动原因主要是受收入下降的影响,项目开工不足使得集团的成本也有所下降,但由于部分刚性成本的存在,成本下降幅度与收入下降幅度不完全一致。

 3、管理费用全年发生额为33,351.78万元,与去年相比上升1.77%

 4、销售费用全年发生额为3,537.09万元,与去年相比下降12.15%。

 5、财务费用全年发生额为3,622.18万元,与去年相比下降35.32%,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补充了流动资金,偿还的银行借款减少了2015年度的利息支出;而且公司在2015年度将暂时闲置的银行存款购买短期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了财务利息收入。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021.48万元,较2014年减少30,325.25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母公司及涟邵建工、鞍钢爆破等矿山工程公司的回款速度放缓,而正常经营支付的资金并未同比例减少,资金流较为紧张。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168.02万元,较2014年增加净流出12,305.78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本年度利用部分闲置银行存款转做短期的保本投资理财,投资支出增多。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608.44万元,较2014年增加7,827.96万元,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在第四季度增加了部分银行贷款准备用于公司对外并购项目。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0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5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76万股,截止至2012年6月4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47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82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285,404.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47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78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999,998.00股,截止至2014年9月3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99,99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5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594,102.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405,849.78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350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58,543.53万元,其中投入变更募集资金项目35,386.4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12,663.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494.0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770.00万元以及超募资金2,270.54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1,714.98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785.33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58,090.95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50.36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1,829,600.00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65,285,404.5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 元。本公司于2012年7月3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52.00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19,594,102.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405,849.78元。本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 12,66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91号《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确认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663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643.5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6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将15,60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

 2015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

 2015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26,544,195.48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71,594,195.48元。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于2012年9月25日划拨至本公司一般结算户。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6.4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3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将2,26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公司在2014年7月31日至2015年7月30日期间共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7月30日,公司已将15,00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

 2015度,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尚剩余7.05万元利息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外,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矿产资源价格下滑的宏观经济影响,原合同项目的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公司若按原定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带来的经济效益将低于预期目标。

 1、在原募投项目暂时难以达到预期盈利水平以及出现新的投资项目机遇情况下。2012年度,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2,732万元进行对外股权投资,收购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安民爆”)85%股权,可巩固公司在宁夏地区以及周边地区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优势,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下称“鞍钢矿业”)是我国掌控铁矿石资源最多、产量规模最大,集探矿、采矿、选矿、烧结、球团生产,采选工艺研发设计,工程技术输出为一体,具有完整产业链的冶金矿山龙头企业。公司作为国内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民爆器材产品、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若与鞍钢矿业合作,公司可通过为鞍钢矿业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并以此为切入点逐步参与鞍钢矿业的矿山采剥业务,提升公司总体收入水平。因此,2013年度,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22,654.48万元与鞍钢矿业合资成立鞍钢矿业爆破有限公司。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 3月 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0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6年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137.64万元。

 本次预计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方健宁先生、陈冬冬女士、郜洪青先生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

 2、与联营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市场环境及生产量的变化,关联交易总额会在15%幅度内变化。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广业公司”)

 1、基本情况: 广业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出资者的代表,成立于2000年8月23日,注册资本为154,620.48万元,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32楼,法定代表人为何一平,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以上事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教育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直接及通过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88,345,4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88%。

 (二)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广业云硫”)

 1、基本情况: 广业云硫成立于2011年2月25日,注册资本为14327.27万元,住所为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星岩四路51号四楼(硫铁矿集团办公楼内)。法定代表人为王琦。主营业务为:露天开采、加工、销售:硫铁矿;危险货物运输(1类、2类、3类、6类、8类、9类)、普通货运、搬运装卸;生产、销售:过磷酸钙;加工、销售:铁精矿;货物进出口。乙级工程测量、乙级地籍测绘、乙级房产测绘;计量检定服务;尾矿库运营(以上项目持有效许可证经营)。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硫酸(81007);加工、销售:硫铁矿、普通机械(不含发动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供水管道安装、维修;代收电费;生产、销售、安装、装饰:金属加工机械、通用零部件、非标钢构件、硫磷设备、水泥设备、环保设备、石材设备;加工:石材;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对硫铁矿、硫精矿、工业硫酸、过磷酸钙、磷矿石产品的检测服务;第一类压力容器(D1)和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D2)设计及制造;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维修服务(B级);在港区内从事危险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企业。

 (三)广东省广业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业信息”)

 1、基本情况:广业信息成立于1992年9月5日,注册资本为6198.04万元,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42号、244号金山轩201室,法定代表人为韩锡锋。主营业务为: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的生产(限下属企业)、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咨询、销售;项目投资;本公司技术人员的培训;商贸信息咨询;物业租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农副产品、电子配件、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企业。

 (四)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涟邵安装”)

 1、基本情况:涟邵安装成立于2004年1月2日,注册资本900万元,住所为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太和路,法定代表人为卿济和。主营业务为承担投资额8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告、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构的制作、安装(凭资质证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五)广州市和合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下称“和合民爆”)

 1、基本情况:和合民爆成立于2007年07月30日,注册资本为308万元,住所为广州市增城增江街东桥东路39-41号,法定代表人为潘小鹏。营业范围为炸药及火工产品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子公司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期合作,履约能力强,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6年度关联采购、销售计划依据本公司的经营及生产计划编制;租赁计划依据已签订的租赁协议编制。

 定价政策和依据均以市场价为原则协议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

 2、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且并未占用公司资金和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双方均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

 3、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2016年拟与关联方发生

 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1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向集团管控的管理模式转型,公司原有的涉及工程、民爆相关的业务、资产已转移至子公司宏大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宏大矿业”)。现由于宏大矿业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宏大矿业提供总额为8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宏大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0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江街联益村光大道28号

 4、法定代表人:刘畅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6、主营业务: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土石方工程服务;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劳务分包;铁矿采选;铜矿采选;钨钼矿采选;镍钴矿采选;金矿采选;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地热开采;普通货物运输(搬家运输服务);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爆破作业。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是宏大爆破全资子公司

 8、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宏大矿业的总资产为31,644.17万元元,净资产为25,264.9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4,358.9万元,净利润为-4,563.5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有效期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皆是出于子公司宏大矿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宏大矿业系将宏大爆破原工程与民爆业务板块剥离出来新成立的子公司,承接了宏大爆破原来的实体业务,其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其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该次担保事项,并拟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获批的担保总额为58,65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是公司对涟邵建工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本次公司为宏大矿业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将升至138,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08%。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在收购生力民爆后,为其130,500万元的银行负债提供全额担保。由于目前尚未完成收购生力民爆事宜,该担保事项尚未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1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所”)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立信所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立信所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近几年来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1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股改及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国源”)拟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宏大国源基本情况

 注册号:340222000008(1—1)

 名称: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繁昌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光权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27日

 营业期限:2013年09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矿山综合治理及绿色植被恢复,矿业开发技术研发及综合利用,矿产品深加工及销售,园林绿化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为51%;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46%;自然人翟英持股比例为2%;自然人付廷席持股比例为1%。

 财务情况: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宏大国源总资产为6,572.46 万元,净资产为3,300.76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4,327.22万元,实现净利润 -202.17万元。

 二、宏大国源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宏大国源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一方面为业务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以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宏大国源挂牌新三板后可更好地实现筹融资管理,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行业地位。

 三、宏大国源在新三板挂牌的具体方案和制度安排

 目前,宏大国源股改及申请挂牌新三板涉及的相关内部审议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宏大爆破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宏大国源股改及挂牌新三板事宜的进展及时公告。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鉴于宏大国源与上市公司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认为:宏大国源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不会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

 五、风险提示

 宏大国源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目前还处于筹划阶段,除还需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外,还需要履行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查程序,能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1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4日~2016年3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15:00-3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控股子公司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股改及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会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中,议案4、议案7、议案9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上述所有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23-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3月24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敏贤、郑少娟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 编:51062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683;

 2、投票简称:宏大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3月25日9:30-11:30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宏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15:00-2016年3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1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3日上午9: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刘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人怀先生、娄爱东女士、赵燕女士、蔡美峰先生、以及原独立董事龚六堂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5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现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共30,494,999.75元,占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17.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可能存在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方健宁先生、陈冬冬女士、郜洪青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16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股改及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1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3日下午15:00在公司21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志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证了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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