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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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86,218,60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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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制售、市政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以及水务环保相关的工程建设业务。
(一)自来水制售业务
公司自来水制售业务包括了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输水管网输送、自来水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完整供水产业链。自来水公司主要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的特许经营权模式开展自来水制售业务。公司在成都地区拥有四座自来水厂,供水能力达到228万吨/日。本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供水特许经营权。此外公司在海南省文昌市和成都市金堂县各运营一座自来水厂,供水能力达到5.8万吨/日,服务范围分别为文昌市清澜地区和金堂县赵镇、三星、清江、官仓及栖贤。
(二)市政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在成都市运营七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60万吨/日。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业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的特许经营模式。公司凭借先进的运营管理经验及技术优势积极对外拓展,在兰州、银川、西安、巴中、深圳等地投资了多个污水处理项目,主要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或移交-运营-移交的特许权经营模式,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9.49万吨/日。
(三)环保业务
除供、排水业务外,公司积极进军环保领域。公司拥有成都市中心城区中水服务特许经营权,中水服务规模30万吨/日;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污水污泥处理项目规模为400吨/日;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采用的是建设-拥有-运营特许经营权模式,运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规模为2300吨/日。此外公司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拓展,目前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达3900吨/日,采用的是建设-经营-移交的特许经营权模式。
(四)工程建设业务
公司的工程建设业务主要承接市政给排水管网施工、户表设计和施工,以及管道测量和探漏业务,并承担成都市供水管爆漏抢修抢险的职责。该业务由子公司兴蓉安科建设工程公司负责。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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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追溯调整
公司下属安科公司于2015年5月完成对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实业”)持有的成都市沃特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特种”)100%股权收购工作,由于上述股权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比较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对2015年度合并报表期初数和上年数进行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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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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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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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兼容发展,一主多元”的发展战略,紧紧抓住“水十条”深入实施、PPP政策落地、天府新区快速建设等战略机遇,坚持扩张规模和提升实力并重,不断提升运营和投融资能力,切实完善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水务环保项目建设,加强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合作,通过优势互补,增强公司的技术优势与核心竞争力。2015年,公司总体经营业绩呈稳定增长态势。
(一)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向好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2亿元,同比增长12.40%;利润总额9.89亿元,同比增长7.93%;实现供水总量7.62亿吨,售水总量6.52亿吨,日均供水量208.77万吨,自来水公司最高日供水量230.08万吨;污水处理总量7.72亿吨,日均污水处理量211.51万吨;污泥焚烧处理量11.04万吨;垃圾渗滤液处理量63.52万吨;中水利用量6272万吨。
(二)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供水方面
2015年,公司自来水七厂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50万立方米,已完成项目核准和设计招标;成都沙西线输水管线工程累计安装4.8千米,完成率25%;成都绕城高速输水管线工程累计安装5千米,完成率42%;沱源自来水二厂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天府新区农饮水工程入户水表安装8600余户。
2、排水方面
2015年,公司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在三月竣工,并实现满负荷运行;成都污水污泥处理厂7月恢复双线正常运行;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4月起视同进入商业运行;西安一污二期11月底进入商业运行,日均处理量达到9万吨。此外,公司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项目已于10月开工,成都中和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土建主体工程。
3、环保方面
报告期内,成都垃圾渗滤液厂(一、二期)稳定运行,各项出水指标100%达标;万兴环保发电厂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预计2016年年底投入运行;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已于12月开工建设。
(三)发挥上市公司优势,降低融资成本
2015年,一是公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整体融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以构建A+H股跨境双融资平台为目标,启动赴港发行H股工作,目前,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国有股转持方案已获批。二是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升至AAA。三是直接融资再获突破。成功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三期共4亿元,发行利率达到同期同等级最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9亿元,利率3.39%为同期同等级最低;成功获得四川省内首单人民币跨境融资租赁款4亿元;获得国开发展基金15年期3.48亿元、年利率1.2%的专项债券资金。
(四)加强合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2015年度,公司积极探寻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合作模式和契机,分别与兴蓉集团、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绿山生物科技公司、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通过合资合作,公司进一步提高了产业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与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合作正式进入MBR技术领域。
(五)不断夯实内部管理,加强管理体系建设
2015年度,公司不断夯实内部管理体系建设,通过统一组织,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全面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简称“三体系”)、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创建工作。目前,公司本部“三体系”建设已通过模拟内部审核,各子公司已通过第三方认证;公司本部、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再生能源公司已达到国家安全标准化二级标准。此外,为增强科研实力,打造公司的竞争力,公司设立了兴蓉研究院。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员工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 通过“技改、技革、创新”成果评选活动,搭建员工职业平台,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管理实际,以运营和资产监管为抓手,加强业务系统管理,2015年制定及修订制度共计47个,涉及生产、运营、经营管理各方面。同时,公司以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目标,实施资金统筹管理,保障公司利润稳定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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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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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30日,本公司下属安科公司与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实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由安科公司受让汇锦实业持有的特种工程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516.00万元,2015年5月底双方完成了资产交接,故确定合并日为2015年5月31日。
(2)合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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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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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2015年9月,本公司与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新蓉环境公司。新蓉环境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2015年7月,再生能源公司与兴蓉集团共同出资成立隆丰发电公司。隆丰发电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其中再生能源公司出资2,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兴蓉集团出资5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本文
2016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6-1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16年与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及其下属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公司”)、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危废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10,501.55万元,比2015年实际发生额增加3,790.11万元,其中提供房屋租赁0万元,租赁房屋410.28万元,接受劳务1613.19万元,购买材料8478.08万元。
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刘李先生、帅建英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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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711.44万元。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比2015年实际发生额增加3,790.11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增加3,507.56万元,主要系:1、水表周检增加,相应增加水表采购;2016年供水量增长,导致净水剂采购量增加。2、公司新增加中水物业服务及租赁房屋。3、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致污水处理量将从改造前的40万吨/日提升到75万吨/日,相应增加净水剂采购,2016年预计采购量55,740.47吨,采购金额6,688.86万元; 2015年实际采购量为34,178.1吨,实际采购金额为4,101.37万元。
此次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10,501.55万元较2015年中的预测金额10,298.40万元,增加203.15万元其中:1、净水剂、水表采购新增846.63万元、租赁房屋新增146.17万元、过期化学品处置、活性炭处置、物业管理服务新增78.13万元。合计:1070.93万元。2、危废处置、绿化养护及后勤服务减少867.78万元。
(三)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9,035.67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1,035.67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小河街12号天纬商住楼7楼A楼;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兴蓉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0.45亿元,净资产133.00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23亿元,净利润7.85亿元。
2、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晓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45号
经营范围:给排水设施、设备的设计、制作、销售及技术服务;地下管线工程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地下给排水管线检漏、地下管线综合检测工程及技术服务;水质检测;水表、水表试验装置、电子远传水表及系统集成,阀门检验、非标件加工。(以上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汇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12亿元,净资产4.50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亿元,净利润0.0018亿元。
3、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文林
注册资本:11,096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家坝街7号
经营范围:固体废弃物(含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在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固体废弃物(含危险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技术研究、技术检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及技术提供;废旧金属制品回收;废旧生活用品回收;销售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清洗服务(不含洗车服务);危险废弃物处置工程承包。
危废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92亿元,净资产0.84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61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57,106,3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9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1、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执行及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风险较低。
2、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等资质证书,能提供合格的劳务服务。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的净水剂、水表等产品荣获四川省名牌产品、四川省著名商标称号、成都市著名商标称号等,并取得相应许可证,能够提供优质材料。
3、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执行及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风险较低。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接受劳务、购买材料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危废处置费按照不高于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收费指导意见》上限收取。
2、没有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行业价格标准进行。自来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处理剂必须使用满足国家标准《饮用水用聚氯化铝》GB15892-2009的聚氯化铝产品,同时需取得疾控中心核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污水处理执行满足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水处理剂满足国家标准《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GB/T22627—2008。
3、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水表价格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特殊定制服务、委托代办强制检定服务的标准;净水剂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和公司确保供排水24小时安全稳定运行需求以及清洗储存池附加服务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制度进行,在执行合同时,按业务合同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 上述租赁房屋、接受劳务、购买材料是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业务,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
(二) 上述关联交易中租赁房屋的定价参照周边同类房租的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接受劳务和购买材料的定价依据国家规定、行业规定或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冯渊女士、易永发先生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且主要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该等交易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比2015年实际发生额增加3,790.11万元。主要原因系:1、水表周检增加,相应增加水表采购;2016年供水量增长,导致净水剂采购量增加。2、公司新增加中水物业服务及租赁房屋。3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致污水处理量提升,相应增加净水剂采购。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现实情况。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同意将《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6-1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6年3月3日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因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冯渊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各项议案。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由董事长李本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15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391,030,632.20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2,538,850.25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39,103,063.22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14年度利润74,655,465.0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9,810,954.1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24,734,485.11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年末公司总股本2,986,218,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415元(含税),合计123,928,071.99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775,882,882.19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合并报表期初数和上年数调整情况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高管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同意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兑现。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刘李先生、帅建英女士回避表决,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2016年度审计工作业务量,经与信永中和协商一致,拟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税价),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价)。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第十一项、第十三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6-1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公司2016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 3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五楼第二会议室
(七)提示性公告发布时间:
公司将于2016年3月23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如下: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关于续聘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6-10)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等。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6年 3月25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2016年 3月28日上午 9∶30-11∶3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41
传真:028-85007805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8。
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3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兴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兴蓉环境”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上述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4层
邮政编码:610041
电 话:028-85913967
028-85293300(转8101)
传 真:028-85007805
联 系 人:沈青峰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6-1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2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3日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颜学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15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391,030,632.20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2,538,850.25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39,103,063.22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14年度利润74,655,465.0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9,810,954.1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24,734,485.11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年末公司总股本2,986,218,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415元(含税),合计123,928,071.99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775,882,882.19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合并报表期初数和上年数调整情况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第一至第三项、第六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