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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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介绍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复合肥、调味品(品种盐及川菜调味品)及农村电商三大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包括复合肥、纯碱、氯化铵、工业盐、品种盐、川菜调味品等。
1、复合肥业务
公司以生产和销售多系列、多品种复合肥以及围绕复合肥产业链深度开发为主营业务,复合肥业务是公司的传统核心业务。本着“靠近资源,靠近市场”的战略方针,公司分别在眉山、应城、宜城、宁陵、平原、新疆、松滋设立了复合肥生产基地(因公司复合肥业务转型升级,公司主动对新都、峨眉、崇州及汉中4个复合肥生产基地的落后产能装置陆续关停),是中国复肥行业生产基地最多的供应商之一。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复合肥年产能440万吨,其中普通复合肥产能50万吨,硝基、缓控、水溶肥等新型复合肥合计390万吨,产品线覆盖全水溶、高塔尿基、高浓度氯基、高浓度硫基、中低浓度复合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缓释肥及硝基全系复合肥等全线产品。
近年来公司顺应我国农业朝着高效环保方向发展的趋势,在硝基肥、水溶肥等新型复合肥的研发、生产、销售上取得了不菲业绩。新都化工作为唯一生产企业,参与起草了中国《水溶性肥料》化工行业标准,该标准已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着公司对河南、山东等北方用肥大省的产能布局和渠道建设逐渐完善,市场开拓取得长足进展,公司复合肥业务进入加速发展期。
2、调味品业务
(1)品种盐业务
公司自2011年以来,重点延伸了食用多品种盐业务,通过推出海藻碘盐、低钠盐等符合国家品种盐发展方向的差异化品种,先后与国内15家盐业公司建立了品种盐供应关系,产品深受市场欢迎。品种盐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公司已成为国内99家食盐生产企业中,品种盐业务发展规模和增速最快的企业之一。公司通过与盐业公司合作形成了战略伙伴关系,盐业公司拥有的渠道全面覆盖了调味品业务的所有渠道类型,在盐业体制改革前,可利用公司及盐业公司现有渠道,并辅以发展新渠道,先以与盐同渠道的调味品销售打开渠道,待盐业体制改革后,再用调味品渠道带动食盐的销售。
(2)川菜调味品业务
公司根据调味品行业竞争格局,结合自身地理位置优势,主攻川菜调味品。川菜已成为中国四大菜系中最受欢迎的菜系,并以每年20%-25%的普及速度,带动了川味调味品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张,鉴于川菜调味品及即食食品行业集中度不高,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资源现状,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主营四川泡菜的成都新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新繁食品”)和主营郫县豆瓣的四川望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红食品”)纳入旗下。四川泡菜及郫县豆瓣是川菜的基础调味料,也是川菜复合调味料生产的必备原料,公司将自身营销渠道优势与成都新繁食品和望红食品的技术、品牌优势有效结合,稳步布局川菜调味品业务,促进成都新繁食品和望红食品快速发展。未来公司将利用自身已有优势,以川菜调味品产业并购整合为契机,沿着川菜调味品的路线不断发展壮大,并着力培育自身品牌,打造标准化川菜调味品,满足全国对健康、地道、标准化的川菜调味品需求。
3、农村电商业务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农村电商正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公司响应国家战略,以自身积累的复合肥营销渠道为基础,以解决农村三大刚需瓶颈(即生产资料贵、理财增值难、娱乐方式少)为切入点,发展农村电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成都市哈哈农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哈农庄电商公司”),积极打造农村电商平台。哈哈农庄电商平台专注于农村市场刚需产品覆盖、农村金融理财、农村生活娱乐、农村毛细物流整合等领域,通过线上APP与线下乡镇体验店(O2O)运作,建立自身独特的产品优势、服务优势,致力打造“传统主营业务+互联网”的农村电商模式。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复合肥行业
竞争格局:由于国内复合肥生产原材料氮、磷、钾等单质肥资源分布分散,以及复合肥企业经营成本深受消费运输半径影响等原因,目前国内复合肥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仍未得到充分的整合,产能相对分散,不存在一家或多家企业垄断市场的情形。总体而言,行业内生产企业分散,产能集中度不高,存在行业整合的必要;少数大型企业主要占据高端复合肥市场,其总产能占比偏小;小规模企业数量众多且受地缘优势影响,产能占比较大,但主要占据低端市场。
发展趋势:(1)从产品结构上看,传统复合肥产能严重过剩,新型复合肥将成为复合肥行业调整发展的重要方向。伴随着国家对现代农业发展之路紧紧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工作主线,以农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2015年农业部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要求,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发布了《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新型肥料,力争到2020年新型肥料在施用中的占比由近10%增长到30%。此外,2016年1月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力推农业供给侧改革,要求提高农业供给端效率,去化落后农业产能。国家政策已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随着新型肥料产能的有效释放,产能过剩的问题通过市场自然淘汰,行业洗牌加速。
(2)从营销模式上看,随着我国农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土地流转的快速推进,种植将向信息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复合肥行业也将进入“精准销售”和“互联网+”的时代。抓住新型农资消费群体,农业服务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品牌、渠道、服务、技术等将形成复合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龙头企业的优势将愈加明显。复合肥企业营销模式将由“大而全”经营向品牌建设转型、由传统经营向差异化转型、由单纯销售向经营服务转型、销售网络向电商转型。
2、纯碱、氯化铵行业
纯碱
竞争格局:作为最基础的化工原料,纯碱犹如工业的“粮食”,有着最基本的刚需,但受供需关系严重失衡困扰,当前纯碱行业已经显现了一些新动向。一是纯碱生产出现了产能集中化和装置大型化趋势。中国纯碱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11家年产能100万吨及以上纯碱企业,共计年产能为1750万吨,占据国内总产能的半壁江山。二是强弱两极分化已经愈加明显,一些抗风险能力低的企业开始出现生存危机,2015年已有10家“僵尸企业”关停退出了行业。
发展趋势:(1)从市场需求来看,虽然纯碱是最基础的化工原料之一,有着广泛的用途,但目前主要下游诸如平板玻璃、电解铝、印染、磷酸盐、小化工等,全部陷入低迷状况,承接乏力。
(2)从市场供给来看,在纯碱行业规划及环保压力的压制下,国内纯碱扩能势头较之前虽有所收敛,但每年新增产能仍以百万吨计,尽管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250余万吨,但国内纯碱总产能仍高达3300万吨,产能仍然过剩,在这种情况下,纯碱企业将出口视为改善经营状况、缓解市场压力的一个重要途径。2015年预计纯碱出口200万吨左右,2016年将保持5%以上的增幅。由于出口具有订单周期长、合同执行信誉高、回款及时、现金周转快等优势,东部沿海企业还是愿意出口的。但由于我国纯碱传统出口地区如东南亚、西亚等,近年来也加快了纯碱建设步伐,陆续有装置相继投产,国内纯碱出口将受到越来越大的阻力。随着中国纯碱技术的输出,今后国内纯碱的外部竞争会加大,出口价格维持将出现难度。由于受环保投入、计提折旧、物流费用上升等因素影响,纯碱企业盈利情况仍难有很大改善。
公司的募投项目“60万吨硝基复合肥、10万吨硝酸钠及亚硝酸钠项目”增加了“盐+氨(纯碱(硝酸钠、亚硝酸钠”产业链,增加了公司产品类别,抵御单一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氯化铵
氯化铵在农业上可作氮肥施用,可作基肥、追肥,不能用作种肥。近年来随着复合肥企业转型生产高端的、高含量的尿基、硝基、硫基产品,传统的中低浓度氯基复合肥生产量及销量在逐渐萎缩,农用氯化铵需求也随之下降。目前全国工业氯化铵也面临产能过剩的困局,工业氯化铵的下游市场主要是电池、冶炼行业,受目前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下游行业开工受限,需求量萎缩。
公司通过做好市场开发,逐步加大优势区域客户群的整合力度,有序淘汰边缘市场,同时根据客户需要迅速提高工业氯化铵的产品质量以适应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情况灵活生产和销售,有效保证农用氯化铵、工业氯化铵产销平衡。
3、工业盐
工业盐也叫做“氯化钠”,在工业上的用途很广,是化学工业的最基本原料之一,被称为“化学工业之母”。我国原盐的消费结构中,工业用盐占比最大,盐化工消耗以纯碱和氯碱为主,工业盐的价格与纯碱和烧碱价格呈正相关。近年来由于两碱及其它下游行业需求的快速增长,拉动我国制盐工业迅速发展,目前工业盐市场产大于销,制盐工业产能过剩,工业盐市场低迷。
制盐行业未来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区域优势,合理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盐、盐化工等的共同发展,增强行业综合实力。公司生产的工业盐主要是自用,外销占比较小,因此工业盐的竞争虽然非常激烈,但对公司的工业盐销售影响有限。
4、调味品行业
食用盐
食用盐是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规模方面,由于我国食盐长期实行国家专营政策,一方面导致制盐企业与当地盐业公司的合作一般较为紧密,掌握盐业公司销售渠道的制盐企业具有明显的优势地位,外来品牌打入盐业公司销售渠道的难度较大,因此跨区域竞争的情况较少,大部分制盐企业在各地都是独家专营,鲜有竞争对手,大型、具有竞争力的企业较少,而小企业占大多数,盐业企业多、小、散、弱的现状十分突出,市场缺乏竞争活力。目前我国拥有《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的食盐生产企业合计99家、多品种食盐生产企业合计23家(多品种食盐生产企业只“加工”盐,不“生产”盐)。
产品种类方面,由于消费者习惯于单一的食盐品种、企业缺乏新产品开发动力等因素,我国多种类、差异化的多品种食用盐数量相对国外不够丰富。根据工信部公布的企标品种备案目录,我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备案种类(企标)平均每家不到3种。
公司具有食用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用盐产品主要有食用多品种盐。公司在食用多品种盐领域,开发了低钠盐、海藻碘盐、澳洲海盐、晶纯盐、臻纯盐、腌制盐、泡菜盐、调味盐等,以上差异化产品受到市场青睐。未来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及结构优化,继续以高端食用多品种盐为发展方向,进行研发拓展,增强综合效益。
川菜调味品
竞争格局:川菜调味品行业作为调味品的一个新兴子行业,起步产生相对较晚,但近几年川菜的发展带动了川菜调味品行业迅猛发展,川菜调味品已成为具有浓郁地域特色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调味品细分市场。因其具有明显的地域文化特征,主要生产企业基本集中在四川和重庆地区,地域集中度较高。
川菜调味品行业属于完全竞争的市场,业内生产企业众多。在行业发展的初期,由于进入门槛较低,市场参与者较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部分不规范的加工企业逐渐被市场淘汰,生产企业家数有所减少。近年来,虽然行业内品牌企业的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而言,行业发展具有“小产品、大市场”的特征,企业整体加工规模较小,业内大型企业较少,中小型企业数量众多,甚至还存在部分家庭式生产作坊,行业集中程度亟待提高,这为品牌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成长空间。
发展趋势:随着社会对食品安全日益重视,在国家对食品行业监管日益严格和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企业优胜劣汰和行业整合速度进一步加快,部分规模较小、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将逐渐被淘汰,优势企业发展将更加迅速,市场集中度将不断提高,企业规模化经营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作为快速消费品的川菜调味品,价格将不再成为消费者关心的最重要因素,企业要在众多的市场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喜爱,必须在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独特的产品特色以及切实可行的销售策略,来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和变化的需求。市场竞争将由单一的价格竞争逐渐转向技术、品质、品牌和营销等全方位的综合实力竞争,利润率水平较高的品牌类产品及高档产品的销售比重将逐步增加,市场份额也将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
5、农村电商行业
竞争格局:近年,在农村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和部委等相继出台了多个重磅文件,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农村电商”已连续五年跻身中央一号文件。随着国家鼓励政策的密集出台,电商企业的纷纷下乡,运营模式的竞相探索,自2014年下半年刚热起来的农村电商在一年后已经初具规模,竞争格局已经由初期的“三国演义”向“群雄并起”演变。阿里巴巴2014年10月推出的“千县万村”计划在2015年全面落地;京东于2014年11月推出农村电商计划,且在2015年衔枚疾进;联想投资农资电商云农场以村站和测土配肥站为基础切入农村,引发了农村电商又一个热点,农资电商平台建设纷纷上马,多家上市公司宣布介入。与此同时,农村电商的“地方诸侯”也纷纷跑马圈地,浙江的赶街大举出省扩张,以“县服务中心+村服务站”的模式成功实现农村电商的落地;山西的乐村淘也向临省输出模式,村级站点达到万余个;还有淘实惠、村掌柜、村村乐等多个类似的农村电商平台纷纷成立。
随着传统电商平台及各上市农业公司纷纷介入农村电商,农村电商行业竞争加速,但农村市场及农资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电商与城市端和一般的工业品明显不同,农村电商模式还需要逐步探索。
发展趋势:得益于政府扶持和平台鼓励,农村电商还将一路高歌猛进,随着互联网概念席卷到农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农业生产上端的农资电商热潮、下端的农产品电商销售、串联上下游的农村金融互联网化这三大热门领域将成为农村电商的主流发展方向。在农资电商方面,传统农资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公司等主体纷纷入局,想要在黄金时期实现突围,必须抓好种植大户、零售终端、专业合作社、农垦基地的心,培养用户习惯。农产品电商零售与农民的关系最为密切,在大家纷纷扎推电商的时候,重点将落在如何提升产品质量、避免同质化竞争、做好平台运营。互联网金融进农村,可能起步较晚,但却是对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比如P2P金融,已被写入国家的休闲农业发展支持规划,可谓“目前体量小、未来前景广”。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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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3年12月,公司与成都市思瑞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思瑞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2,701.82万元受让成都思瑞丰持有的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波凯瑞公司”)100%股权,并已于2013年12月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由于本公司和成都思瑞丰同受宋睿实际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自2013年12月起将雷波凯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2、2014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益盐堂公司”)与成都百味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百味坊”)、河南省德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先食品公司”)、河南省卫群多品种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群多品种盐公司”)及其他6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应城益盐堂公司以188.13 万元受让成都百味坊持有的益盐堂(宁陵)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陵益盐堂公司”)100%的股权,本次收购的同时,应城益盐堂公司以自有资金 400 万元向宁陵益盐堂公司增资,同时宁陵益盐堂公司引进新股东。本次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应城益盐堂公司持有宁陵益盐堂公司6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由于成都百味坊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睿之妻张红宇和宋睿之岳父张明达,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自2014年8月起将宁陵益盐堂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3、2015年8月,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7,300万股,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股本60,606万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由去年年末的33,104万股变为101,010万股,公司相应调整了2014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比较数据。
(二)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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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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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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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全球整体宏观经济形势依旧错综复杂,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企业调整与转型成为主旋律。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在保证复合肥业务稳步增长的前提下,强力打造品种盐和川菜调味品业务板块,积极探索新常态下传统模式与电商模式的融合,最终实现农村市场刚需产品覆盖、农产品反向收购、农村物流整合并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商业模式”战略拓展规划,推进公司复合肥、调味品及农村电商三大业务板块的稳步发展,促使公司向着稳增长的方向发展。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772.96万元,同比增长25.08%;营业成本480,804.13万元,同比增长25.11%;期间费用74,131.12万元,同比增长34.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91.45万元,同比减少5.69%;研发投入1,254.0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9.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5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70%。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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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76.70%,主要系产品销售规模扩大及收购益盐堂少数股东49%股权所致。
(六)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2015年1月,公司出资3,000万元在四川省成都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益盐堂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益盐堂公司”),并于2015年1月6日领取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据下发的注册号为510110000011928的《营业执照》。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14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益盐堂公司”)出资1,300万元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银鹏多品种盐有限公司、广州端盈商贸有限公司在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共同投资设立广西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益盐堂公司”),并于2015年1月8日取得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号为450001000100625的《营业执照》。公司持股比例为65%,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15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万元在湖北省松滋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月28日取得松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号为421087000042501的《营业执照》。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2014年12月,公司与成都新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繁食品”)及其自然人股东余帅、杨跃华、喻百川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指定全资子公司成都益盐堂公司以2,159万元受让自然人余帅、杨跃华、喻百川合计持有新繁食品95%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成都益盐堂公司持有新繁食品95%的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5年2月13日办理完毕。故自该公司股权变更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2015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出资700万元与荣成凯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山东省荣成市共同投资设立荣成益新凯普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5月13日取得荣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号为371082200043506的《营业执照》。公司持股比例为7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2015年5月,公司出资18,000万元与成都市哈哈帮电子商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哈哈帮”)在四川省成都市共同投资设立成都市哈哈农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哈农庄电商公司”),并于2015年5月21日领取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号为510125000181684的《营业执照》。公司持股比例为9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同年7月,公司与哈哈帮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哈哈帮持有的哈哈农庄电商公司1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哈哈农庄电商公司的股权比例变为100%,哈哈农庄电商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5年9月8日办理完毕。
7、2015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0万元在四川省雷波县投资设立雷波凯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5月22日领取凉山州雷波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号为513437000005304的《营业执照》。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8、2015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复肥公司”)出资3,000万元在湖北省应城市投资设立应城明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5月22日取得应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号为420981000036585的《营业执照》。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9、2014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与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盐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贵州盐业集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盐商贸”)签订了《增资协议》,约定共同向贵盐商贸增资,使贵盐商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万元。应城益盐堂公司增资金额为1,931.81万元,其中1,8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剩余131.81万元增加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应城益盐堂公司持有贵盐商贸60%的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增资手续已于2015年5月27日办理完毕。故自该增资完成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0、2015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益盐堂公司出资1,000万元在四川省成都市投资设立四川益盐堂川菜调味品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5月28日取得成都市郫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号为510124000110790的《营业执照》。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2014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出资870万元与吉林盐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大连山月贸易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北味侬商贸有限公司在辽宁省东港市共同投资设立辽宁益盐堂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益盐堂公司”),并于2015年7月22日取得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号为210681004077354的《营业执照》。公司持股比例为58%,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2、2015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益盐堂公司与四川望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红食品”)及其自然人股东李成、朱成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成都益盐堂公司以2,546万元受让自然人李成、朱成丽合计持有望红食品8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成都益盐堂公司持有望红食品80%的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5年12月8日办理完毕。故自该公司股权变更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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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3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3日上午9:00时,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新都化工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2月2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牟嘉云,副董事长宋睿,董事覃琥玲、张光喜、尹辉、王生兵,独立董事武希彦、余红兵、钟扬飞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会议由董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经本次董事会会议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参见公司于2016 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武希彦先生、余红兵先生、钟扬飞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11-2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营业收入5,837,729,605.28元,较上年增加2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585,990.26元,较上年增加76.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81,244,438.72元,较上年增加28.1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585,990.2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81,527,762.5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8,152,776.2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160,396,562.69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3,771,548.96元。
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发展阶段,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在建项目较多,资金需求量较大,故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公司初步拟定的向董事会提交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1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80,80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2,963,548.96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六、《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宋睿、牟嘉云系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表决结果如下:以7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参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如下: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参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七、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八、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九、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1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就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亿元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亿元综合授信融资,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选择授信银行及确定融资额度。该授信额度在各金融机构融资均有效,授信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包括在授信有效期内已设立、新增的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贷款期限和在授信额度内的提款金额以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十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规划,为支持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由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40亿元担保。
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十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十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201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309.99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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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十四、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拟提名牟嘉云女士、宋睿先生、张光喜先生、尹辉先生、王生兵先生、周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后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公司声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十五、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独立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拟提名钟扬飞先生、黄寰先生、陈维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十六、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结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张的需要,公司对内部组织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在保持现有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延用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形式,新增“调味品事业部”和“农村电商事业部”,组成“五大中心、四大事业部”,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见附件2。
十七、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
附件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牟嘉云女士:194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工程师。1970-1972年担任宜宾县印刷厂车间主任;1972-1987年担任四川省化工研究所供销科长;1987-1992年担任四川省三通化工研究所供销科长;1992-1995年担任四川省科委技术交流中心项目部副主任;1995-2000年担任四川省科委技术交流中心项目部副主任兼新都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成都市思瑞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牟嘉云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63,212,000股,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先生之母亲。牟嘉云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宋睿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EMBA,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8年毕业于西华大学建筑工程专业;2006年取得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1998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基建科科长、厂长、副总、总经理,2005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全面负责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宋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23,282,949股,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牟嘉云女士之子。宋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光喜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99年毕业于四川泸州化工学校;2006年获得西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结业证书。1998-1999年,任职于华通电脑公司;2000年-2005年7月,先后担任公司设备主任、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总经理助理;2005年7月—2006年12月任公司总裁助理、公司监事;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公司副总裁;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目前兼任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嘉施利(眉山)化肥有限公司、汉中汉山复合肥有限公司、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嘉施利(宁陵)化肥有限公司、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眉山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嘉施利(应城)水溶肥有限公司、嘉施利(新疆)水溶肥有限公司、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董事。
张光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161,900股,张光喜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尹辉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98年毕业于四川工业学院,获颁工学学士学位;2006年取得武汉大学商学院EMBA结业证书。1998年-2005年7月,历任公司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厂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公司副总裁;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遵义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贵州思瑞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遵义县思瑞丰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尹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411,900股,尹辉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生兵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01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获管理学硕士。2001年6月至2005年3月任华西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5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09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成都市哈哈农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财益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生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786,900股,王生兵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伟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1990年7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取得本科学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4年1月任中国石化工程师;1994年1月至2003年1月任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营销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2月至2007年3月任俊德儿童服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5年6月任好时(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销售总监;2015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目前兼任成都市哈哈农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但通过认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持有本公司股票累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周伟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扬飞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曾在广州市第二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曾任广东协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基金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扬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钟扬飞先生于2010年9月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证书号为: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5739)号;2014年4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培训服务中心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证书编号为D1401158的培训证书。
黄寰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成都理工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成都理工大学宣传与统战部副部长、商学院副院长。目前兼任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黄寰先生于2011年2月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证书号为: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103306231)号。
陈维亮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经济师、并购交易师。曾任四川长江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泸州市资产评估事务所项目经理,泸州市审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四川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四川华信(集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现为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维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陈维亮先生于2013年9月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证书号为: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305010831)号。
附件2:
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
■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4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3月3日下午14:00,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新都化工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2月2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伦明先生主持。
经本次公司监事会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11-2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营业收入5,837,729,605.28元,较上年增加2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585,990.26元,较上年增加76.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81,244,438.72元,较上年增加28.13%。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585,990.2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81,527,762.52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8,152,776.2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160,396,562.69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3,771,548.96元。
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发展阶段,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在建项目较多,资金需求量较大,故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公司初步拟定的向董事会提交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1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80,80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2,963,548.96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分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董事宋睿先生、牟嘉云女士回避表决。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价格随行就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六、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八、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对监事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2015年度监事薪酬共计53.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拟提名邓伦明先生、曾桂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向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5日
附件1: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邓伦明先生: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会计师,大专学历,2005年参加香港商学院财务总监(CFO)研修,并获得结业证书。1971-1979年,担任原昆明军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某部会计;1979-1999年,担任原四川化工机械厂财务处、审计处副处长和处长;1999-2003年,担任成都海昌农业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至今任公司审计长,负责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目前兼任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监事、嘉施利(眉山)化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汉中汉山复合肥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市思瑞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遵义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广西北部湾兴桂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成都益盐堂调味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成都新繁食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师宗新繁食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西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贵州盐业集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广盐益盐堂制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应城市财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监事、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邓伦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50,000股,并通过认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邓伦明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曾桂菊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92年进入公司,担任出纳工作;2000年-2003年担任公司财务副科长;2004年-2006年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2006年至今担任公司库房管理部经理,负责公司物资监管工作。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目前兼任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监事、嘉施利(眉山)化肥有限公司监事、汉中汉山复合肥有限公司监事、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监事、崇州市凯利丰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成都市洋洋复合肥有限公司监事、应城市新都化工塑业有限公司监事、遵义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嘉施利(宁陵)化肥有限公司监事、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监事、眉山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监事、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嘉施利(应城)水溶肥有限公司监事、嘉施利(新疆)水溶肥有限公司监事、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市哈哈农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土博士化工有限公司监事、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监事。
曾桂菊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但通过认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持有本公司股票累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曾桂菊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6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
(1)与新和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施利农业公司”)受托为新和株式会社采购融雪剂原料、包装袋并出口,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510万元。
(2)与青海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百事特”)的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塑业公司”)向青海百事特销售包装袋、氯化铵等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20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参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
(1)与河南省卫群多品种盐公司(以下简称“卫群多品种盐”)及其指定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宁陵)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陵益盐堂公司”)向卫群多品种盐及其指定的关联方(与其受同一关联人控制的关联方)销售食用多品种盐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2)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盐集团”)及其指定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盐业集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公司”)向贵盐集团及其指定的关联方(与其受同一关联人控制的关联方)销售食用多品种盐等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3)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银鹏多品种盐公司(以下简称“银鹏多品种盐”)及其指定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益盐堂公司”)向银鹏多品种盐及其指定的关联方(与其受同一关联人控制的关联方)销售海盐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
(4)与吉林盐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盐业运销”)及其指定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益盐堂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益盐堂公司”)向吉林盐业运销及其指定的关联方(与其受同一关联人控制的关联方)销售海盐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3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宋睿、牟嘉云系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表决结果如下:以7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参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如下: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参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6,3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3%),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牟嘉云、宋睿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于预计201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投票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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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和株式会社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和株式会社
注册地址:忠清北道镇川郡德山面山水里镇川山水一般工业园区16-2区
注册资本:1,6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南铁佑
公司类型:合资企业
经营范围:环保新融雪剂制造贸易
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625万元,净资产为870万元,营业收入为312万元,净利润为-35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和株式会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睿之妻张红宇的控股子公司,张红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新和株式会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审慎判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和株式会社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和株式会社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青海百事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办公区小二楼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左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氢氧化镁、氯化镁、氯化钙生产、销售。氯化镁生产(此项目筹建)、销售。氧化镁加工。氯化镁型融雪剂、氯化钙型融雪剂加工、销售。经营国家制定和禁止公司经营以外的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和代理出口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025万元,净资产为-1,423万元,营业收入为4,707万元,净利润为25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海百事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睿的控股子公司,青海百事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审慎判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海百事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青海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长期从事氢氧化镁、氯化钙、氧化镁销售,资信情况较好,且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判断其能够履约。
(三)卫群多品种盐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省卫群多品种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注册资本: 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朝辉
公司类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卫群”牌低钠盐系列;海藻碘盐系列、天然湖盐、绿色海晶盐、精纯盐、湖盐、雪花盐;生产、销售“卫群”牌洗浴盐、畜牧盐、调味盐;多品种食盐的批发;包装物料、塑料制品、纸制品、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除外)、百货、服装的销售。
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448万元,净资产为13,594万元,营业收入为11,592万元,净利润为3,61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卫群多品种盐系宁陵益盐堂公司的参股股东,持有宁陵益盐堂公司10%的股权,卫群多品种盐的董事长刘朝辉系宁陵益盐堂公司的董事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审慎判断卫群多品种盐为宁陵益盐堂公司的关联方,其与宁陵益盐堂公司及其指定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卫群多品种盐系河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期从事食用盐生产销售,生产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及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贵盐集团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阳市筑东路1号6层
注册资本:1.68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仰瑞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批零兼营预包装食品;汽车货物运输(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食盐、工业用盐、盐化产品、建筑材料、家电、钢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针织纺品、农产品、农、牧、渔业用盐、洗涤、洗浴用盐、五金;二、三类机电产品;包装物;汽车配件的批零兼营;碘盐防伪标识;房屋租赁;食盐分装(管理型)经营;盐及盐化工产品配送;物业管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59,725万元,净资产为129,247万元,营业收入为241,107万元,净利润为12,83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贵盐集团系贵州公司的参股股东,持有贵州公司40%的股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审慎判断贵盐集团为贵州公司的关联方,其与贵州公司及其指定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贵盐集团长期从事食用盐销售,生产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及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银鹏多品种盐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银鹏多品种盐公司
注册地址:科园大道西九路5号
注册资本:8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韦平
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分装、配送食盐、多品种盐、其他各类用盐(凭许可证经营);销售: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钢材、塑料(除超薄塑料袋)、多品种盐、碘酸钾、浴盐、化妆品、保健用品、氯化钾、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品、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水产品(仅限生鲜水产品)、饲料。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143万元,净资产为16,085万元,营业收入为12,536万元,净利润为2,09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鹏多品种盐系广西益盐堂公司的参股股东,持有广西益盐堂公司20%的股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审慎判断银鹏多品种盐为广西益盐堂公司的关联方,其与广西益盐堂公司及其指定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银鹏多品种盐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期从事食用盐销售,生产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及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吉林盐业运销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盐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隆礼路35号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浩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食盐批发;盐包装物、粮油、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工业盐批发、零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130万元,净资产为1,558万元,营业收入为20,856万元,净利润为2,10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林盐业运销系辽宁益盐堂公司的参股股东,持有辽宁益盐堂公司20%的股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审慎判断吉林盐业运销为辽宁益盐堂公司的关联方,其与辽宁益盐堂公司及其指定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吉林盐业运销系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期从事食用盐销售,生产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及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
1、嘉施利农业公司受托为新和株式会社采购融雪剂原料、包装袋并出口,交易价格结合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约定结算。
2、应城塑业公司、应城化工公司分别向青海百事特销售包装袋、氯化铵等产品,交易价格结合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约定结算。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参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
1、宁陵益盐堂公司向卫群多品种盐及其指定的关联方销售食用多品种盐产品,交易价格参照政府部门定价标准执行。
2、贵州公司向贵盐集团及其指定的关联方销售食用多品种盐产品,交易价格参照政府部门定价标准执行;贵州公司向贵盐集团及其指定的关联方销售除食用多品种盐外的产品,交易价格结合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约定结算。
3、广西益盐堂公司向银鹏多品种盐及其指定的关联方销售海盐产品,交易价格参照政府部门定价标准执行。
4、辽宁益盐堂公司向吉林盐业运销及其指定的关联方销售海盐产品,交易价格参照政府部门定价标准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安排签署。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和稳定经营的需要,是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参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食用多品种盐产品销售的行为,原因是受限于我国的食盐专营管理体制,公司采用与各省盐业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公司控股)的方式拓展品种盐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品种盐产品只能通过盐业公司进行对外销售,因此不可避免与其参股股东(盐业公司及其指定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均参照政府部门定价标准执行。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不构成影响。
(四)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方股权结构若无重大变化,公司与其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或将持续。
六、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预计金额是根据公司以往实际的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关联方完全分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董事宋睿先生、牟嘉云女士回避表决。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价格随行就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
(一)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经新都化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并将持续跟踪交易实际发生时的定价是否公允。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7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都化工”)2016年度的经营规划,为支持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由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40亿元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项议案于2016年3月3日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出席会议的董事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及拟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拟为以下12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40亿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17%(按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98,744.44万元计),具体情况如下(12家子公司201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请见附表1):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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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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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方式及额度
本次公司拟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40亿元担保,拟采用保证担保方式。以上担保计划是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子公司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40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已设立、新增的子公司,不限于上表所列子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各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担保计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
1、公司可为应城化工公司或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3笔(含)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0%但单笔上限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2、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应城嘉施利公司、应城塑业公司提供担保,或为在2015年度经营过程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40亿总额度内提供担保;
3、在不超过40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子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已设立的及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不限于上表所列子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各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各公司之间的总调整金额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50%;
4、若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已设立的及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不限于上表所列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等专项贷款,因授信条件要求提供股权质押等其他担保方式的担保金额也在上述担保总额内(包括但不限于用申请贷款公司持有的股权质押等方式)。
四、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监控,保障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
上述12家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均系公司出于2016年度的经营规划对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保证担保。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12家子公司均为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主体,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以上12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16年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98,124.44万元的比例为134.17%。
截止到2016年3月3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25,035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98,124.44万元的比例为75.48%。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除因银行信贷融资需要相互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
附表1
12家控股子公司201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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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8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2015〕165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30元,共计募集资金111,69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9,7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2.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547.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1-4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9,547.89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4万元。
截至2015年10月28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9,547.8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48.05万元(其中242.11万元系公司垫付的已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其余5.94万元系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15年10月28日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248.05万元转入公司银行一般账户,同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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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5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3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余2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向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增资15,000万元(全部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向嘉施利(宁陵)化肥有限公司增资20,000万元(全部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向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增资14,547.89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余4,547.8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向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30,000万元(全部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共计增资总额为人民币109,547.89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可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增强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构。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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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9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3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4日—2016年3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15:00至2016年3月25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汉宜大道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6.1 关于预计201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2 关于预计2016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参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6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亿元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6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 关于选举牟嘉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2 关于选举宋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3 关于选举张光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4 关于选举尹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5 关于选举王生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6 关于选举周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 关于选举钟扬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2 关于选举黄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3 关于选举陈维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1 关于选举邓伦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3.2 关于选举曾桂菊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中议案6、议案11-议案13需逐项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中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10-议案1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中议案11-13为累计投票制议案,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1、议案3-12已由2016年3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6、议案10和议案13已由2016年3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6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汉宜大道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五楼行政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3月2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号码0712-3238810),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9
2、投票简称:新化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4、在投票当日,“新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53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6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6.00元代表对议案6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6.01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①,6.02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1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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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
对于本次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注意事项
(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生兵、陈银
联系电话:0712-3238810
传 真:0712-3238810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汉宜大道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432401
(二)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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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20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在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新都化工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孙晓霆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5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孙晓霆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2004年5月至2008年2月,任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副总;2008年2月至今,担任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1年12月,担任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兼任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应城市财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利川市新都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鄂州市新都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利川市新都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董事、应城明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应城市新都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孙晓霆先生现时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认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