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A股、煤气化、000968)已自2015年12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67)。因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00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各中介机构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经初步协商与论证,公司本次筹划重组的交易对手暂定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集团”)及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式暂定为置出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置入晋煤集团持有的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等相关资产,并发行股份和配套融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在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