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26日起停牌,公司已于当日发布《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05号),并分别于2016年2月2日、2月16日、2月23日发布《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07号、临2016-008号、临2016-009号)。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量大,有关各方需对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6年2月26日发布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010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