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6-01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编号:GR201511003697
发证时间:2015 年11月24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即 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提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2015年度业绩快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