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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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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21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O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7)。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就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3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9日交易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3月8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3月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外的其他审议议案,根据该办法以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陈昆先生已就本次股东大会全部审议事项发出《委托投票征集函》,向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操作方式请见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的《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函》(以下简称“《委托投票征集函》”)。公司股东如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陈昆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全部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妥《委托投票征集函》,并于规定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日。截止2016年3月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工业园港前路北27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0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1.0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1.0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0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办法

 1.0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

 1.08、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程序

 1.0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

 1.11、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2、审议《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商标专用权无偿转让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1为需要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均为需要特别决议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16-015)、《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商标专用权无偿转让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出席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工业园港前路北27号 邮编:52831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信函或传真请注明“上风高科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757-26335291查询。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票代码:360967

 2、投票简称:上风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双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应申报股数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通过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深交所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申请,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可通过深交所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入后点击“投票”,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和“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陆。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最后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3月8日15:00 至2016 年3月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准。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2、会议咨询:

 联 系 人:王妃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4日

 附件一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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