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02专项2015年度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ZX02[2015]018号),本公司申请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度项目“28-14nm原子层沉积系统(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已完成立项审批,项目经费资金已完成预算核定。(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详见2015年11月2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8-14nm原子层沉积系统(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2016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8-14nm原子层沉积系统(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项目经费资金5,890.00万元。在项目研发周期内,该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对2016年净利润无影响(该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经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