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地产”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15中房债”(下称“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15中房债”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15中房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房地产2016年02月29日公告的《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中房地产因筹划购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优质地产项目的重大事项,经中房地产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2日起开始停牌。现中房地产明确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中房地产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中房地产申请,中房地产股票自2016年2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中房地产拟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房地产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