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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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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4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福星惠誉金桥置业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武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武汉置业”)于近日与湖北武汉置业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金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置业”)、上海嘉羿兴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嘉羿”)、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中欧盛世”)共同签署《湖北福星惠誉金桥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各方约定,上海嘉羿拟对金桥置业投资6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9,800万元,中欧盛世拟对金桥置业投资4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3,200万元,最终确定的投资款以支付至金桥置业增资账户的金额为准。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桥置业注册资本由31,000万元增加到64,000万元,湖北武汉置业持有该公司48.44%的股权,上海嘉羿持有该公司30.94%的股权,中欧盛世持有该公司20.62%的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福星惠誉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增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武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武汉置业”)于近日与湖北武汉置业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金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置业”)、上海嘉羿兴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嘉羿”)、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盛世”)共同签署《湖北福星惠誉金桥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各方约定,上海嘉羿拟对金桥置业投资6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9,800万元,中欧盛世拟对金桥置业投资4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3,200万元,最终确定的投资款以支付至金桥置业增资账户的金额为准。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桥置业注册资本由31,000万元增加到64,000万元,湖北武汉置业持有该公司48.44%的股权,上海嘉羿持有该公司30.94%的股权,中欧盛世持有该公司20.62%的股权。

 该事项已经湖北武汉置业和金桥置业董事会决议及本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体介绍

 股东:湖北武汉置业,系福星惠誉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9,600万元,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铁机路88号,法定代表人谭少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

 投资方1:上海嘉羿,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袁虹玲,成立于2015年4月14日,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A0201街坊1547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上海嘉羿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投资方2:中欧盛世,法定代表人唐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7楼707室,成立于2013年9月1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中欧盛世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目标公司:金桥置业,系福星惠誉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万元,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58号,法定代表人谭少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增资情况:

 本次增资前,金桥置业注册资本31,000万元,实收资本31,000万元,资本公积0元,武汉置业持有金桥置业100%股权。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上海嘉羿拟投资6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9,800万元,中欧盛世拟投资4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3,200万元,最终确定的投资款以支付至金桥置业增资账户的金额为准。其中,人民币33,000万元计入实缴注册资本,剩余资金全部计入该公司的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后,金桥置业注册资本增加到64,000万元,湖北武汉置业、上海嘉羿和中欧盛世分别持有该公司48.44%、30.94%和20.62%的股权。

 2、增资款项的投入

 上海嘉羿和中欧盛世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各自的出资款一次性存入金桥置业指定的增资账户中。

 3、公司治理:

 根据武汉置业增资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及中欧盛世的授权委托书,金桥置业董事会共3名董事,湖北武汉置业、上海嘉羿和中欧盛世各委派1名董事,其中中欧盛世将其在金桥置业的董事表决权委托给湖北武汉置业委派的董事。董事长由湖北武汉置业提名的董事担任。

 本次投资期间,上海嘉羿和中欧盛世享有对金桥置业经营及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授权湖北武汉置业组建经营管理团队对金桥置业进行经营和管理,湖北武汉置业有权决定金桥置业的相关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对金桥置业拥有实际控制权。金桥置业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协议生效

 经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目的及影响

 金桥置业引入战略投资人,可以优化项目公司资本结构,促进项目快速推进,同时可以增强项目公司资本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及项目公司稳健经营发展。增资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湖北福星惠誉金桥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2、公司第八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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