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17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2月26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3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18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本公司自我核查并向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蒋锡培先生征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6年2月24日、2月25日、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截止目前本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公司公告内容外,未发现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二)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正在积极推进(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02);公司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13亿元、期限为5年的公司债券已获得证监会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17);自2015年9月22日起实施的控股股东激励核心员工长期增持智慧能源股票方案正在积极持续推进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5-101)。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蒋锡培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上刊载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