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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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4.7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白银、电铅产销量增加所致。营业利润同比下降53.70%、主要是报告期内有色金属价格下跌导致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财务费用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所致。利润总额同比增加0.8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大幅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0.56%。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5.77%,主要是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总股本增加摊薄所致。
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9.58%,净资产同比增长5.66%,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业绩增长所致。每股净资产同比下降52.03%,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股本增加摊薄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28,768,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20%—30%,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 下降0.56%,与前次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