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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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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补充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61 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6-01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补充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6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第15322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披露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月30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6-007)。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现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进行补充回复并公开披露,具体补充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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