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16年1月26日起,至2016年2月25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2016年2月26日,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2525251515.15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99.94%,达到法定开会条件。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为:2525251515.15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出席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将由本基金基金财产支付,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律师费1.75万元人民币,公证费1.2万元人民币,合计为2.95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因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为 2016 年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对《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据此修订了《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方案的实施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调整事项,将管理费费率调整为1.2%,托管费费率调整为0.2%,正式实施日为 2016年 2月 26日。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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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16年2月26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 “格力电器”(股票代码:000651)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股票恢复交易并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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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