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公告编号:2016- 011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2期1栋3单元16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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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维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经参加会议的三位董事推举董事徐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长杨维彬先生、董事李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佳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北京协信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债务清偿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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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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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未出席会议。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川、李伟诚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资格,会议及表决程序、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编号:临2016-012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15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未经审计),若经审计后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16年1月22日发布了《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3号)。现再次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5年预计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未经审计)。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后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公司股票将在2015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