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6-009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签订背景和审议程序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城股份”)分别于2016年1月1日、2016年1月9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人还款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经公司多次催讨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技”)、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大陶”)、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桥”)、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成城”)、深圳市博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润”)五家单位根据深圳中技于2015年3月7日向公司所作出的《还款计划承诺书》和于2015年12月2日向公司作出的《还款承诺书》中的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形式向公司还款共计343678108.69元,此外,深圳中技还根据2015年12月2日出具的《还款承诺书》中的承诺支付了67,000,000元违约金。

 根据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公司偿还公司欠款的情况。为厘清各方债务清偿及还款协议履行情况,明确后续还款计划,经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五家公司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书》。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中技已向成城股份以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清偿债务人民币81,778,108.69元,并支付违约金67,000,000.00元;至此,深圳中技已清偿完毕其对成城股份所欠债务。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天桥已向成城股份子公司吉林成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清偿债务总计人民币139,900,000元(其中,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通过商业承兑汇票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19,900,000元);成城股份对北京天桥的前述债务清偿行为予以认可,并确认北京天桥已将其对成城股份的债务全数清偿完毕,成城股份将不在就该笔债务向北京天桥及其担保人深圳中技追讨本金、利息、罚息或违约金等。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博润向成城股份子公司吉林成城能源以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清偿债务总计人民币10,000,000元;成城股份对深圳博润的前述债务清偿行为予以认可,并确认深圳博润已将其对成城股份的债务全数清偿完毕,成城股份将不在就该笔债务向深圳博润及其担保人深圳中技追讨本金、利息、罚息或违约金等。

 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中技代债务人香港大陶向成城股份清偿香港大陶对成城股份的债务总计人民币89,000,000元(其中,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人民币80,000,000元,通过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人民币9,000,000元);成城股份对前述深圳中技代为清偿债务行为效力予以认可。但香港大陶仍有人民币58,859,702.20元债务未清偿予成城股份。

 5.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南成城已向成城股份的孙公司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以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清偿债务人民币18,000,000元;成城股份对湖南成城前述清偿债务行为效力予以认可。但湖南成城仍有人民币12,000,000.00元债务未向成城股份清偿。

 6.针对上述第4条香港大陶所欠成城股份剩余债务人民币58,859,702.20元,经成城股份、深圳中技、香港大陶三方协商,香港大陶于2016年4月30日前支付,或由深圳中技于该还款日前代为支付。若深圳中技或香港大陶,或深圳中技、香港大陶双方在2016年4月30日前如期全数支付该笔欠款,则该笔债务即为清偿完毕,成城股份亦不再向深圳中技或香港大陶追索该笔债务本金或因该笔债务产生的罚息、滞纳金、违约金等。

 7.针对上述第5条湖南成城所欠成城股份剩余债务人民币12,000,000.00元,经成城股份、深圳中技、湖南成城三方协商,由湖南成城于2016年4月30日前清偿,或由深圳中技于该还款日前代为清偿。若深圳中技或湖南成城,或深圳中技、湖南成城双方在2016年4月30日前如期全数支付该笔欠款,则该笔债务即为清偿完毕,成城股份亦不再向深圳中技或香港大陶追索该笔债务本金或因该笔债务产生的罚息、滞纳金、违约金等。

 三、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签订协议各方通过签订《债务清偿协议书》厘清了债务清偿及还款协议履行情况,明确了后续还款计划,进一步确保了公司的债权能够如期顺利收回。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