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2月24日,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2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董事长宋越舜、副董事长闻建耀、董事蔡申康、宫黎明、王峥、郑少平、许永斌、杨梧、施欣、张四纲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设机构调整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的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新设立企业管理部;
(二)总裁办公室更名为公司办公室,主要职能不变;
(三)计划财务部更名为财务部,计划、预算管理职能划归至企业管理部;
(四)将信息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合并,新成立工程信息部;
(五)发展投资部更名为投资管理部,不再承担战略研究职能。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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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