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湖南省财政厅下发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批复》(湘财金函[2016]6号),湖南省财政厅已于2016年2月18日同意公司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29,000万元的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