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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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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6-024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
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2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各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就反馈意见涉及事项逐项予以落实。

 由于近期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公司拟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进行调整,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涉及标的资产的相关问题尚需进一步落实,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16年3月底前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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