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99,994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9.31%;实现营业利润7,657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40.31%;实现营业利润8,087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9.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8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8.52%;总资产228,748万,比上年同期增加16.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8,1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比上年同期增长4.97%。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降低40.31%,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降低39.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降低38.52%,主要原因是珠宝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毛利率降低,费用及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降低51.22%,主要原因是净利润降低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公告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2015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公司2015年度业绩快报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