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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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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09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华晨集团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
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利用华晨集团所属企业可开发分布式光伏的场地资源共同开发光伏发电项目。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项目由华晨集团所属企业与申华东投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发电项目的实施将以未来实际签署的合作协议与项目合同为准,届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公告。

 一、 概述

 1、2016年2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申华东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签署《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利用华晨集团所属企业可开发分布式光伏的场地资源共同开发光伏发电项目。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待华晨集团所属企业与申华东投确定具体合作项目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公告。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议案。

 3、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我方: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企业住所:上海市宁波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新能源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电器产品、机电设备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东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

 合作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

 法定代表人:祁玉民

 主要经营:国有资产经营、受托资产经营管理。

 股权结构:华晨汽车集团直属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华晨汽车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华晨集团所属企业提供厂房、办公楼及停车场等可开发分布式光伏的场地资源,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申华东投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并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具体以华晨集团所属企业与申华东投签署的发电项目的项目合同为准。

 2、其他事项: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后续具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合作事宜,将以未来华晨集团所属企业与申华东投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及项目合同为准。

 四、合作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顺应国家绿色能源的发展趋势,将充分发挥申华东投在新能源开发领域中的专业经验,结合华晨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可利用资源,充分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能耗成本,为合作双方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备查文件:《华晨集团与申华东投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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