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名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Nat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赵毅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2003年11月21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15号8号楼2-1201室
邮政编码:100082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Ⅱ、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为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6月25日);技术推广、技术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二)有权机构决议及证监会发行批文
2015年6月25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15年7月13日,本公司2015年第六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1月1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258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可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各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
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简称为“16纳通01”,债券代码为“136237”。
2、发行主体
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亿元。
4、债券的票面金额
票面金额为100元。
5、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三年期。
7、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6年3月1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工作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出具的《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1、受托管理人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1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5、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组织承销,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6、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期公司债券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新质押式回购安排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8、募集资金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3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9、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事项 |
时间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2016年2月26日 |
网下簿记建档 |
2016年2月29日 |
网下认购 |
2016年3月1日 |
公司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3、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4、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招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毅武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15号8号楼2-1201室
电话:010-82292929
传真:010-82293889
联系人:韩冬
(二)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电话:010-57601753
传真:010-57601880
项目主办人:李恺、寿峥峥
项目组成员:樊潇婷
(三)分销商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朝阳门人保寿险大厦16楼
联系人:林吾嘉
电话:010-85556348
传真:010-85556405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徐建军、杨兴辉
(五)审计机构
名称: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全洲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电话:010-82250666
传真: 010-82250851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和俊、陈鸿友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经办人:刘洪涛、刘晓亮
联系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10-57601753
传真:010-57601880
联系人:寿峥峥、樊潇婷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开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18300052504417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105584000440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名: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账号:137001588010000937
(十)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场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邮编:200120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高斌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所聘请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主承销商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
2、主承销商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亦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估机构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对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2016年2月22日出具的《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联合[2016]088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涵义
联合信用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该等级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联合信用评级基于对公司的运营环境、经营状况、财务实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伴随经济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从2001年的6,859.58元上升至2014年28,844.00元,复合增长11.68%;随着居民保健意识的提高,个人卫生支出稳步增长,从2001年的3,013.89元上升至2013年的10,803.57元,复合增长11.23%;2001到2013年,卫生费用占GDP比重呈平稳上升态势。作为卫生支出的子行业,人均收入增长带来的卫生支出大幅增加是推进医疗器械行业成长的重要原因,随着《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2011年)提出,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大力支持。随着国内居民个人健康消费逐步提升、公司新的生产基地投入使用,以及公司自有产品产能继续释放,公司销售额和盈利规模有望继续稳健提升。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综合上述因素,基于对公司主体及本次债券偿还能力的整体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由于国内品牌的骨科植入物研发和生产逐步成熟,正对进口同类产品产生替代;同时由于成本上升和竞争程度提升,公司产品毛利率呈现下降态势,需要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竞争情况。
2.公司进口产品线集中于少数国际品牌,若公司与现有国际厂商的合作关系出现变化,可能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持续关注公司拓展产品线的进展情况。
3.作为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公司产品质量控制要求极高,公司可能面临因产品质量瑕疵导致的医疗纠纷,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需持续关注。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等机构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约193,200.00万元,公司间接融资渠道畅通。
(二)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骨科植入物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医疗服务。公司近三年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发生违约行为,不存在重大的客户诉讼和产品纠纷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发行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年利率5.00%的公司债券,期限为2年,发行金额为4亿元,利息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
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发行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年利率5.43%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发行金额2亿元,利息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8亿元,占发行人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27.53%,未超过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40%。
(五)近三年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指标 |
2015.9.30/
2015年1-9月 |
2014.12.31/
2014年度 |
2013.12.31/
2013年度 |
2012.12.31/
2012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1.66 |
1.71 |
1.69 |
1.50 |
速动比率(倍) |
0.96 |
1.05 |
1.14 |
1.10 |
资产负债率(%) |
43.07% |
44.58% |
49.76% |
56.02%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46 |
2.25 |
1.99 |
2.04 |
利息倍数 |
8.43 |
12.39 |
10.14 |
14.94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所得税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
利息偿付率=相关债务到期已支付的利息/相关债务到期应支付的利息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
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Beijing Nat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法定代表人 |
赵毅武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亿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1.5亿元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设立日期 |
2003年11月21日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15号8号楼2-1201室 |
信息披露事项负责人 |
韩冬 |
邮政编码 |
100082 |
电话 |
010-82292929 |
传真 |
010-82293889 |
经营范围 |
销售医疗器械Ⅱ、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为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6月25日);技术推广、技术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
所属行业 |
医疗器械/设备 |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
75674058-6 |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一)2003年11月,公司设立
发行人设立时名称为“北京纳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北京纳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通技术”)、赵毅武和赵丽敏三人共同出资成立,2003年11月北京中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2003]中昌会验字第135号),对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进行验证。
2003年11月21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11010816288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纳通技术 |
500.00 |
50.00 |
2 |
赵毅武 |
300.00 |
30.00 |
3 |
赵敏丽 |
200.00 |
2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二)2003年12月,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12月18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纳通技术将其在发行人的全部出资500万元转让给赵毅武;同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由赵毅武和赵敏丽组成新的股东会;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赵毅武出资800万元,赵敏丽出资200万元;并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03年12月,纳通技术与赵毅武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500万元出资转让给赵毅武。
发行人于2003年12月18日就上述出资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注册号11010826288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出资转让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赵毅武 |
800.00 |
80.00 |
2 |
赵敏丽 |
200.00 |
2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三)2004年3月,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4年3月22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吸收北京纳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通数码”)加入股东会;并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纳通数码增资600万元,赵毅武增资200万元;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04年3月22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由赵毅武、赵敏丽、纳通数码组成新的股东会,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其中赵毅武出资1,000万元,赵敏丽出资200万元,纳通数码出资600万元;并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于2004年3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1826288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纳通数码 |
600.00 |
33.33 |
2 |
赵毅武 |
1,000.00 |
55.56 |
3 |
赵敏丽 |
200.00 |
11.11 |
合计 |
1,800.00 |
100.00 |
(四)2004年4月,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年4月26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一致同意将纳通数码在发行人股权出资中的440万元转让给赵毅武,160万元转让给赵敏丽,赵毅武和赵敏丽以其出资在发行人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同时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04年4月26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一致同意由赵毅武、赵敏丽组成新的股东会,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赵毅武出资1,440万元,赵敏丽出资360万元,并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同日,纳通数码分别与赵毅武、赵敏丽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600万元出资中的440万元转让给赵毅武,其余160万元出资转让给赵敏丽。
发行人于2004年4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11010826288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出资转让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赵毅武 |
1,440.00 |
80.00 |
2 |
赵敏丽 |
360.00 |
20.00 |
合计 |
1,800.00 |
100.00 |
(五)2004年9月,公司第二次增资
2004年9月17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吸收北京威联德骨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联德”)加入股东会,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04年9月17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由赵毅武、赵敏丽、威联德组成新的股东会;公司注册资本由1,800万元增加到2,700万元,增加部分900万元由威联德以货币方式投入;并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于2004年9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1816288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威联德 |
900.00 |
33.33 |
2 |
赵毅武 |
1,440.00 |
53.34 |
3 |
赵敏丽 |
360.00 |
13.33 |
合计 |
2,700.00 |
100.00 |
(六)2004年11月,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4年11月,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一致同意将威联德在发行人股权出资中的900万元转让给赵毅武;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04年11月22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一致同意赵敏丽、赵毅武组成新的股东会;并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04年11月,威联德与赵毅武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将在发行人出资中的900万元转让给赵毅武。
发行人于2004年11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1826288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转让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赵毅武 |
2,340.00 |
97.50 |
2 |
赵敏丽 |
360.00 |
2.50 |
合计 |
2,700.00 |
100.00 |
(七)2006年8月,公司第三次增资
2006年8月22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吸收北京麦德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德兰”)加入股东会,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06年8月22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由赵毅武、赵敏丽、麦德兰组成新的股东会;公司注册资本由2,700万元增加到3,200万元,增加部分500万元由麦德兰以货币方式投入;该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3,200万元。北京伯仲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京仲变验字[2006]0823Z-F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
发行人于2006年8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1816288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麦德兰 |
500.00 |
15.63 |
2 |
赵毅武 |
2,340.00 |
73.13 |
3 |
赵敏丽 |
360.00 |
11.25 |
合计 |
3,200.00 |
100.00 |
(八)2006年10月,公司第四次增资
2006年10月23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麦德兰以货币方式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00万元,该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3,800万元。北京正和信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正验字(2006)第012号《验资报告》。
发行人就本次增资事项于2006年10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00016288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麦德兰 |
1,100.00 |
28.95 |
2 |
赵毅武 |
2,340.00 |
61.58 |
3 |
赵敏丽 |
360.00 |
9.47 |
合计 |
3,800.00 |
100.00 |
(九)2007年8月,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7年8月10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一致同意麦德兰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100万元出资转让给赵毅武;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07年8月10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一致同意赵毅武、赵敏丽组成新的股东会;并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人麦德兰与赵毅武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100万元出资转让给赵毅武。
发行人于2007年8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1100000062881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转让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赵毅武 |
3,440.00 |
90.53 |
2 |
赵敏丽 |
360.00 |
9.47 |
合计 |
3,800.00 |
100.00 |
(十)2007年9月,公司第五次增资
2007年9月12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北京凯美特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斯特”),并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7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凯美斯特缴纳,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万元。
北京华通鉴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华通鉴验字[2007]第9-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
发行人于2007年9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0000062881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凯美斯特 |
700 |
15.56 |
2 |
赵毅武 |
3,440 |
76.44 |
3 |
赵敏丽 |
360 |
8.00 |
合计 |
4,500 |
100.00 |
(十一)2008年11月,公司第五次出资转让
2008年11月24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一致同意将凯美斯特持有发行人的700万元出资转让给赵毅武;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凯美斯特与赵毅武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700万元出资转让给赵毅武。同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一致同意赵毅武、赵敏丽组成新的股东会;并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对上述事项于2008年12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1100000062881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转让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赵毅武 |
4,140.00 |
92.00 |
2 |
赵敏丽 |
360.00 |
8.00 |
合计 |
4,500.00 |
100.00 |
(十二)2009年9月,公司第六次增资
2009年9月16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北京健达康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达康纳”),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500万元,新增的2,000万元出资全部由健达康纳以货币形式缴纳;同意赵敏丽、赵毅武、健达康纳组成新的股东会,并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6,500万元,北京伯仲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京仲变验字[2009]0916Z-Z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
发行人就本次增资事项于2009年9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0000062881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健达康纳 |
2,000.00 |
30.77 |
2 |
赵毅武 |
4,140.00 |
63.69 |
3 |
赵敏丽 |
360.00 |
5.54 |
合计 |
6,500.00 |
100.00 |
(十三)2009年11月,公司第七次增资
2009年11月1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8,000.00万元,新增1,500万元出资全部由健达康纳以货币形式缴纳。北京伯仲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仲变验字[2009]1104Z-M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
发行人就本次增资事项于2009年11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0000062881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健达康纳 |
3,500.00 |
43.75 |
2 |
赵毅武 |
4,140.00 |
51.75 |
3 |
赵敏丽 |
360.00 |
4.50 |
合计 |
8,000.00 |
100.00 |
(十四)2009年12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09年12月1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一致同意健达康纳退出股东会,同时将在发行人的3,500万元出资转让给赵毅武;同意由赵毅武、赵敏丽组成新的股东会;并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09年12月1日,转让人健达康纳与受让人赵毅武签订《出资转让协议》,转让人健达康纳将在发行人的3,500万元出资转让给赵毅武。
发行人于2009年12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1100000062881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转让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赵毅武 |
7,640.00 |
95.50 |
2 |
赵敏丽 |
360.00 |
4.50 |
合计 |
8,000.00 |
100.00 |
(十五)2010年7月,公司第八次增资
2010年7月7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北京赛欧思会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欧思”),并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新增的2,000万元出资由新入股东赛欧思以货币方式认缴。同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赵敏丽、赵毅武、赛欧思组成新的股东会,并同意修改后的章程。北京伯仲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仲变验字[2010]0713Z-G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
发行人就本次增资事项于2010年7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0000062881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赛欧思 |
2,000.00 |
20.00 |
2 |
赵毅武 |
7,640.00 |
76.40 |
3 |
赵敏丽 |
360.00 |
3.60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十六)2010年8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0年8月10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一致同意赛欧思将其持有的发行人出资中2,000万元转让给公司股东赵毅武;同意由赵毅武、赵敏丽组成新的股东会;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赛欧思与赵毅武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将其在发行人股权出资中的2,000万元转让给赵毅武。
发行人就本次出资转让事项于2010年8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1100000062881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转让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赵毅武 |
9,640.00 |
96.40 |
2 |
赵敏丽 |
360.00 |
3.60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十七)2014年7月,第九次增资
2014年7月3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股东赵毅武增加出资4,820万元,股东赵敏丽增加出资180万元。2015年5月27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出资期限至2020年12月30日。已于2015年12月完成所有注册资本的实缴。
发行人于2014年7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0000062881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赵毅武 |
14,460.00 |
96.40 |
2 |
赵敏丽 |
540.00 |
3.60 |
合计 |
15,000.00 |
100.00 |
三、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及受限情况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一:赵毅武,自然人股东,出资14,460万元,持股比例为96.40%。
股东二:赵敏丽,自然人股东,出资540万元,持股比例为3.60%。
2、股权受限情况
2015年4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的京信合伙与向其全资控股的纳通实创签署了编号为(2015京信供销一号借款字第001号)《股东借款协议》,向其提供了220,000万元股东借款,用于纳通实创参与国药集团下属子公司中国科学器材公司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科学器材公司改制后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纳通实创持有其40%的出资。
根据《股东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2015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3日,该笔股东借款为无息借款。
为了确保上述债权债务的顺利履行,2015年4月,北京信托与赵毅武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赵毅武将持有的发行人14,460万股股份出质给北京信托,2015年4月1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15]第00001752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确认出质人赵毅武将持有的发行人14,460万股股份出质给北京信托。2015年4月,北京信托与赵敏丽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赵敏丽将持有的发行人540万股股份出质给北京信托。2015年4月1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15]第00001753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确认出质人赵敏丽将持有的发行人540万股股份出质给北京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纳通实创向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出资240,000万元,持有其40%股权。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质押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赵毅武始终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一直超过50%,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且未发生变化。
赵毅武与股东赵敏丽为姐弟关系。
赵毅武,男,1966年6月出生,北京大学理学学士,中国原子能科学院核物理研究所理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纳通集团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毅武先生2009年被授予成为中华医学会历史上第三位名誉会员。赵毅武先生现担任国际儒学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副理事长,上海师范大学国际儒学院院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主席团主席,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工商联执委,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商会生物医药分会筹备组组长等职。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赵毅武除对纳通集团的投资外,对北京德尔康尼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投资168万元,持股比例为84%。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赵毅武未持有外国护照,也未获得国外居留权。
实际控制人赵毅武先生无其他企业投资,其除发行人股权以外的主要资产如下:
1、房产情况
序号 |
房产证号 |
房屋所有权 |
地址 |
面积(平方米) |
1 |
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26060 |
赵毅武 |
海淀德胜门西大街8号楼二单元1102 |
88.05 |
2 |
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26062 |
赵毅武 |
海淀德胜门西大街8号楼二单元1202 |
88.05 |
3 |
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26072 |
赵毅武 |
海淀德胜门西大街8号楼二单元1201 |
88.05 |
4 |
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25812 |
赵毅武 |
海淀德胜门西大街8号楼二单元1002 |
88.05 |
5 |
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26065 |
赵毅武 |
海淀德胜门西大街8号楼二单元502 |
88.05 |
6 |
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26063 |
赵毅武 |
海淀德胜门西大街8号楼三单元1002 |
80.03 |
7 |
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26064 |
赵毅武 |
海淀德胜门西大街9号楼一单元901 |
86.02 |
8 |
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26061 |
赵毅武 |
海淀德胜门西大街8号楼二单元1101 |
88.05 |
9 |
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25813 |
赵毅武 |
海淀德胜门西大街8号楼二单元1001 |
88.05 |
10 |
京房权证海字第222573号 |
赵毅武 |
海淀区北正黄旗甲58号2号楼1至3层201 |
427.85 |
11 |
京房权证海字第228289号 |
赵毅武 |
海淀区北正黄旗甲58号2号楼-1至-201 |
166.6 |
12 |
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25845号 |
杜红英 |
海淀德胜门西大街3号楼一单元1001 |
193.63 |
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签署日期:2016年2月25日
(下转A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