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保龄宝,证券代码:002286)于2016年2月24日、2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6年2月3日、2016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修订稿等公告。(特别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上述批准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则本次交易将因无法进行而取消,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等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628.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6%,实现净利润4,094.60万元,增长79.76%。同时披露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69,25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22,155,360.00元。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