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基金募集情况

 ■

 ■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0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0份;

 3、本基金自2016年1月6日起至2016年2月19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4、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和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至少提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