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6-00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2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6年2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马云虎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黎建飞、王再文、张小军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6-00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
超出预计金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类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由于2015年下半年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新增项目导致材料采购量较年初预测增加,经公司财务部初步统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类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原预计金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16年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马云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由于本事项涉及的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黎建飞先生、王再文先生、张小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较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超出部分均属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超出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相对于各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6-005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2月16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6年2月22日以通讯表决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