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6年2月23日起,增加华龙证券为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6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根据本公司于2016年2月15日发布的《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自2016年2月18日到2016年3月11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直销、代销网点等销售机构发售。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公告,咨询有关基金的详情。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68

 网站:www.hlzqgs.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办理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相关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增加华龙证券为本基金代销机构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华龙证券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基金自2016年2月23日起参加数米基金认/申购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数米基金指定方式办理相关基金的认/申购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62509);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2510);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511)。

 三、优惠活动方案

 1、业务开通时间

 2016 年2月23日起,具体优惠活动以数米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2、基金认/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认/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认/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数米基金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数米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vip-funds.com 或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数米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数米基金认/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数米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数米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5、凡涉及本基金在数米基金办理认/申购未明事项,敬请遵循数米基金的具体规定;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