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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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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6-022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中国武夷”)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中国武夷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6年1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

 二、本次配股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配股发行、上市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7号文核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国武夷本次配股共计配售110,345,630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6年02月24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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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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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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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福建建工,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

 福建建工成立于1984年10月,注册资金为60,000.00万元。截至上市公告书出具日,福建建工持有中国武夷159,254,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6%。福建建工持有发行人股份中有49,620,000股已经质押。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本次配股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发生变化,因本次配股导致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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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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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发行110,345,630股,其中本次配股上市可流通股数为93,818,601股;

 2、发行价格:9.96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27日(R日),配股缴款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R+1日)至2016年2月3日(R+5日);

 5、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99,042,474.80元;

 6、发行费用总额、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4,481,290.15元,具体构成如下:承销保荐费20,782,764.55元、审计验资费500,000.00元、律师费1,970,899.38元、信息披露及路演费580,000.00元、发行手续费110,345.63元、印花税537,280.59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22元(按全部发行费用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7、募集资金净额:1,074,561,184.65元;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2758元/股(按照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2272元/股(按照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10、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截至2016年2月5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华兴所【2016】验资D-003号验证报告:截至2016年2月5日止,公司实际配售股数110,345,63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9.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99,042,474.80元,扣除发行费用24,481,290.15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4,561,184.65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0,345,63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64,215,554.65元。

 11、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承诺履行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已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

 五、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9日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16年1月20日公告业绩预告,公司2015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6年4月9日,请投资者查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六、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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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武夷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配售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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