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201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6 年 2 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2016】第9号),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组织相关方进行补充回复。由于回复事项需履行相关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具体复牌时间待公司回复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另行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报刊和网站公告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并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及最终取得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