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6层四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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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田继生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201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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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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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3.01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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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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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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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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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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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议案名称: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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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及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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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议案名称: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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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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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车千里、张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