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本报记者 王小伟

 □本报记者 王小伟

 

 证监会近日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1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和3宗内幕交易案,涉及亚太实业等上市公司。

 邓舸强调,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扰乱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持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邓舸表示,证监会对各类违法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一直以来将其作为打击处罚重点,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

 2015年,证监会依法对1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华锐风电等1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17.8万元,其中对7家上市公司采取从重处罚,对4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依法对16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3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37宗大股东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限制交易期内减持(短线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共计2.6亿元。除此之外,还有5宗案件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2014年,证监会对25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紫鑫药业等16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2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5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5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2013年,证监会对28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绿大地等8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5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2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28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数据显示,近三年来,证监会给予从重、顶格处罚的信息披露案件约占该类案件总数的50%。此外,证监会还依法移送了一批涉嫌犯罪案件,同时鼓励投资者通过民事途径向相应违法主体主张民事赔偿。邓舸表示,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督促上市公司和各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