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6-013号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的质押股份和股东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质押股份均未出现平仓风险。

 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恒发公司")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2,507,125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2%。2016年2月17日,恒发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广州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恒发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2,507,125股,在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粤泰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1,521,570股,限售流通股214,292,000股,合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21%。2016年2月18日,粤泰集团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广州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粤泰集团分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0,200,000股及75,200,000股,合计125,400,000股,在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本公司就上述股东股权质押事项于2016年2月18日发布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1号)及《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2号)。

 现就上述股东的股份质押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粤泰集团和恒发公司质押股权目的都是为了粤泰集团和恒发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粤泰集团为本公司及恒发公司的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股票分红等。

 由于粤泰集团及恒发公司在广州证券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票是三年限售流通股,为了覆盖限售期,质押回购期限设计为三年,考虑到资金成本及市场风险,粤泰集团及恒发公司将于一年到期时提前购回。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实行盯市管理,按照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定履约保障比例警戒线。目前粤泰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1,521,570股,限售流通股214,292,0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45,813,570股,其中粤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为256,920,000股。若公司股价波动到履约保障警戒线的,控股股东粤泰集团尚有充足的股票用于补仓,因此上述股票质押被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可能性很小,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