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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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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984,34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2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2015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0号核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5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发行A 股前总股本2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300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百合永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鹰等94名,锁定期自2015年2月25日起12个月,该部分股票将于2016年2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符合授予条件的545名员工授予950万股限制性股票。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了本次授予,本次股权激励最终授予535名员工937.8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公司股本由30000万股变更为30937.8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百合永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鹰等94名公司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祖敏、王志波、贺依朦、龚谱升、韦一明、龙晓晶及已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王晖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其不因在公司职务的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祖敏、王志波、贺依朦、漆建中、殷泽望、龚谱升、韦一明、龙晓晶及已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王晖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3,984,340股;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 2月25日。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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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祖敏、王志波、贺依朦、漆建中、殷泽望、龚谱升、韦一明、龙晓晶在解除限售后仍需履行上述承诺;王晖现已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该股东在解除限售后仍需履行上述承诺。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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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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