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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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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2月18日下午,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董事朱志英女士因出差特委托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为使公司名称能更全面、准确地诠释公司当前的业务范围及未来的战略布局,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要求,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摩恩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ghai Morn Electric Equipment Co.,Ltd. ”变更为“Shanghai Morn Group Co.,Ltd.”。(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经营范围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具体表述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公司更名等相关事宜。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因公司名称和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公司将《公司章程》中第二条、第四条涉及公司名称条款,第十四条涉及公司经营范围条款按上述内容作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上海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拟以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地块的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评估作价出资人民币39,2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合计人民币40,00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设立上海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该对外投资金额在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追加申请15,000万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人,占到会有权表决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关联董事问泽鑫先生(控股股东兄长)、朱志英女士(控股股东配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股东追加申请15,000万元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拟定于2016年3月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投资设立上海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 《关于向控股股东追加申请15,000万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7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上海摩恩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固定资产评估出资人民币39,2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摩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保理”)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合计出资人民币40,00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摩恩电缆”或“标的公司”)。

 摩恩电缆成立以后,公司将电缆板块、新能源板块、类金融板块和互联网板块分门别类,公司将升级为摩恩电气集团,专注于整合各板块资源、对外投资及公司整体战略布局。

 2、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项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股东大会权限内,故在董事会审议后须股东大会批准。

 3、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1)公司拟以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地块的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出资,暂估价为人民币39,200万元,如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值低于人民币39,200万元,则公司将以其他资产补足。

 (2)摩恩保理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800万,将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分批到位。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

 (4)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及附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电线电缆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新型仪表元器件及模具的设计、制造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6)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公司出资人民币39,200万元,摩恩保理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合计出资占比100%。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通过设立摩恩电缆公司,使各板块独立经营,公司可以整合资源,实现“以特种电线电缆制造为核心,稳步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供应链金融服务,积极布局新能源、互联网等新兴产品”的发展战略。

 2、存在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及电缆料,线缆产品的价格受铜价格波动影响,因此铜等金属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铜价的巨幅波动考验公司的经营风险,但公司在坚持以销定产的基础上,利用期货套期保值等方式,锁定成本,以防范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电线电缆是充分竞争的行业,产业集中度低,普通电线电缆产品的市场需求已饱和,市场体现为总量过剩,价格仍然是竞争的主要手段。而高端线缆产品仍然被进口产品所取代,国内有效供给不足,技术竞争仍是门槛。公司如不能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电缆板块、新能源板块、类金融板块和互联网板块分门别类,公司升级为摩恩电气集团,专注于整合各板块资源、对外投资及公司整体战略布局。

 (2)本次投资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

 本次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追加申请15,000万元借款

 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拓需要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追加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有效期1年,借款期限至2017年2月16日。适时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申请借款,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收利息,到期以转账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2、关联关系:问泽鸿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问泽鸿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2016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追加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的问泽鑫先生和朱志英女士已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孙勇先生和王德宝先生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止本交易日,问泽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9%,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向问泽鸿先生借款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合同约定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提供有效期为1年的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额度(控股股东应缴纳税费由其本人承担)。

 四、关联借款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促进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该笔借款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额度属于关联交易,本项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并按法规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5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通知。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上海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追加申请15,000万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公告编号:2016-02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2016年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2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问泽鑫先生。

 本次股东大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7,048,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6340%,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0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43%,其中现场股东1人,代表股份1,14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18%;参加网络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5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7,048,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20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天津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7,048,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1,20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臻律师、张征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2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16年3月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8日(星期二) 下午14:30

 3.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7日15:00至2016年3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 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3日

 7. 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8. 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五、 凡2016年3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六、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投资设立上海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追加申请15,000万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16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

 2016年3月4日(星期五) 9:00-12:00、13:00-16:00;2016年3月7日(星期一) 9:00-12:00、13:00-16: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

 邮编:200127

 4. 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徐萍

 联系电话: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8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赶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摩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6年3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份修改)》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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