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芜湖市科技局、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拨付的2015年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以及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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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补贴均已到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政府补贴中与收益相关的金额,全部计入本期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对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与资产相关的金额,确认为“递延收益”,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将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