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34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2016年2月17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6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818,40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增股本805,636,816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08,455,224股。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三、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2月25日。
四、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为:截止2016年2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本次转增股份将于2016年2月2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增股份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2月25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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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新股本1,208,455,224股摊薄计算,公司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1140元。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韩伟、汤萍
电 话:022-83710888 022-59007923 传 真:022-83710199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35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18日下午14:50。
5、主持人:杜克荣董事长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名,代表股份89,551,8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231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13,600,9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7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78,510,5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49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7名,代表股份11,041,2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410%。
4、公司董事、监事及国浩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杜娟、杨火燎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89,551,6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8%;
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13,600,75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1关于提名徐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6,572,6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8.3252%;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748%)。
2.2关于提名李为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6,572,6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8.3252%;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748%)。
2.3关于提名林世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6,572,6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8.3252%;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748%)。
2.4关于提名倪华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6,572,6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8.3252%;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748%)。
2.5关于提名杜克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6,572,6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8.3252%;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748%)。
2.6关于提名唐晓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6,572,6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8.3252%;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748%)。
2.7关于提名胡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6,572,6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8.3252%;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748%)。
2.8关于提名孔爱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6,572,6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8.3252%;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748%)。
2.9关于提名冯加庆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6,572,6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8.3252%;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748%)。
2.10关于提名黄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6,572,6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8.3252%;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748%)。
2.11关于提名赵曙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6,572,6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8.3252%;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748%)。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3.1关于提名宋洁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3.2关于提名张瑞祥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2,523,5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2.1517%;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028,2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7.8483%;)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宋洁、张瑞祥将与今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李建成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律师谢孟晖及李静出席,并由其出具了见证意见。见证意见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36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在公司本部召开,经过与会代表的民主选举,选举李建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8日
附件:
李建成先生简历
男,1959年7月初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经济函授大学,大专。
1978年12月—1986年10月,一商局修建公司车队办公室
1986年10月—1991年7月,天津焊丝厂办公室
1991年7月—1992年4月,印铁制罐厂销售
1992年4月—2005年12月,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2006年1月—2011年11月,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2011年12月—至今,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行政助理、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