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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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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简称:人人乐 证券代码:002336 公告编号:2016-00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4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4月28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与兴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兴业银行“金雪球-优选”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选”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兴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金雪球-优选”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4.产品收益计算期限:35天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2%

 6.起息日:2016年2月18日

 7.到期日:2016年3月24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兴业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理财期限内,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购买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3、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设立、投资及管理等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发生损失。

 4、延期支付风险: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兑付,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从而导致本理财产品部分本金及收益的延期支付。

 5、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7、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收益遭受损失。

 8、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募集至募集期结束,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最小成立规模(如有约定),或因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经兴业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有关规定向投资人提供本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投资人将承担投资本理财计划不成立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理财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理财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5 年 3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民支行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使用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该理财产品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2、2015 年 7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个人板/机构版)》,使用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3、2015 年 9 月 24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 2015 年第 19 期保本人民币理财 E 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年 11 月 23 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4、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 10 月 30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1月28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5、2016年1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乾元2016年第1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1月25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该产品尚未到期。

 6、2016年2月1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后海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银保本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2月17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该产品尚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兴业银行“金雪球-优选”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人人乐 证券代码:002336 公告编号:2016-00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4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4月28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民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分别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4、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2天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05%

 6、起息日:2016年2月18日

 7、到期日:2016年5月18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民生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4、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2天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05%

 6、起息日:2016年2月18日

 7、到期日:2016年5月18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9、资金来源:闲置超募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民生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 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结构性存款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 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购买本结构性存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 结构性存款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结构性存款认购总金额未达到结构性存款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未能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结构性存款的理财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结构性存款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客户将承

 担购买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的风险;

 4. 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 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 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产品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产品收益;

 7. 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8. 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 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理财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购买,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理财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5 年 3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民支行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使用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该理财产品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2、2015 年 7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个人板/机构版)》,使用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3、2015 年 9 月 24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 2015 年第 19 期保本人民币理财 E 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年 11 月 23 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4、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 10 月 30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1月28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5、2016年1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乾元2016年第1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1月25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该产品尚未到期。

 6、2016年2月1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后海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银保本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2月17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该产品尚未到期。

 7、2016年2月1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兴业银行“金雪球-优选”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选”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2月19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该产品尚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

 2、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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