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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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比例以减持当日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蔡东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晓东先生、李丽卿女士自2015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李丽卿女士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例为2.66%。
根据2016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蔡东青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蔡晓东先生、李丽卿女士在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9日期间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00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4.75%的公司股份。在该减持计划期间,截至2016年2月17日,蔡东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晓东先生、李丽卿女士累计减持21,85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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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完成后蔡东青先生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蔡晓东先生和李丽卿女士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蔡东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晓东先生、李丽卿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蔡东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晓东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控股股东蔡东青先生于2015年12月31日通过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广州证券鲲鹏奥飞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同时作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奥飞动漫股份”。蔡东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晓东先生、李丽卿女士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且在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蔡东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晓东先生、李丽卿女士本次减持行为不违反其承诺。
4、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