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主楼首长接见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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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回全福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汪宁因公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志学因公缺席。
3、 董事会秘书李萍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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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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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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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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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为涉及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玉凯、刘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