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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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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编号:临2016-01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建建筑”)、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和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于近日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美建建筑于2015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并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531000417,资格有效期三年。

 上海精锐于2015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并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531000012,资格有效期三年。

 精工工业于2015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并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533000304,资格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美建建筑、上海精锐及精工工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15年至2017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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