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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函告,获悉何清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2015年11月11日,何清华先生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615.5万股股权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结质押登记手续。(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编号为2015-074的公告)
按照《股票质押合同》的相关约定,由于市场波动股价下跌需增加质押物。2016年2月2日,何清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500万股补充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补充质押股票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2月2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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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不适用。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6年2月15日,何清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96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1,80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2%。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