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和2016年2月4日在巨潮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本公司代理董事长刘李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17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 2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5楼二号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14人,代表股份1,266,204,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01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9人,代表股份1,266,107,8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984%。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5人,代表股份96,8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2%。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098,3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001,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6,8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2%。
(五)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李本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本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266,164,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9,057,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4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中一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金林、李小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中一律师事务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6年2月17日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董事李本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刘李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各项议案;董事帅建英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胥正楷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各项议案;独立董事易永发先生因出国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冯渊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各项议案。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由代理董事长刘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本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为了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并在公司重大决策中充分发挥作用,现根据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李本文先生、程进先生、易永发先生组成。
召集人:李本文先生
以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谷秀娟女士、李本文先生、冯渊女士组成。
召集人:谷秀娟女士
以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易永发先生、冯渊女士、李本文先生组成。
召集人:易永发先生
以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