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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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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1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并于2016年2月15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大智慧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等有效期的公告》(编号:临2016-010)。

 2016年2月15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重大资产重组有效期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因股东大会授权购买湘财证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12个月有效期限已于2016年2月9日届满,你公司2月15日发布了《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等有效期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延长上述有效期6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我部关注到,公司已经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目前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处于中止审核状态。此外,公司已预告2015年度经营业绩将亏损4.5亿-5亿元。请核实以下事项:

 一、结合2015年度的业绩情况以及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核实公司是否符合有关主体收购金融业资产需连续两年盈利的资质要求,并充分予以风险提示。

 二、公司本次延长重大资产重组有效期的原因和必要性,以及在延长的有效期内重组各方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采取的后续相关安排。”

 目前,公司董事会正积极按照《问询函》的要求核实并准备回复工作,尽快将回复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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