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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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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罗平锌电 股票代码:002114  公告编号:2016—1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现场召开时间:2016年2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建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85,642,6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2909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85,642,1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29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王晓东和冯楠两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杨建兴先生、李尤立先生、喻永贤先生、张金选先生、洪巩堤先生、周新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杨建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5,642,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 选举李尤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5,64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3 选举喻永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5,64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 选举张金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5,64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5 选举洪巩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5,64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6 选举周新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5,64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上述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一。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华一新先生、朱德良先生、蔡庆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华一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85,64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2 选举朱德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85,64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3 选举蔡庆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85,64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二。

 3、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李良通先生、张芙蓉女士、黄红英女士为公司股东监事,与公司工会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的杨洪刚先生、柏玉明先生两位职工监事共同组建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李良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85,64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2选举张芙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85,64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3选举黄红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85,64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三。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晓东、冯楠

 3、结论性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5日

 附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建兴先生:男,1970年12月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9月15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公司核查:杨建兴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尤立先生: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兼任公司董事。

 经公司核查:李尤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喻永贤先生:男,1970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会计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12月至2014年4月兼任财务总监;2007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经公司核查:喻永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金选先生:男,1963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1982年8月至2001年5月,在罗平县供电所、县电力公司及县电力集团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生技科长、办公室主任、供电公司副经理、电力开发公司经理;2001年6月至2004年5月,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经理工作部经理,兼任罗平县总工会委员、罗平县罗雄镇人大代表;2004年6月至2013年10月,在罗平县锌电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兼任政协罗平县第七、八届委员会委员、常委;2013年10月至今,在罗平县锌电公司工作,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核查:张金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洪巩堤先生: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厦门市湖里区政府副区长;远华集团总经理;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兼中鑫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厦门毅宏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毅宏游艇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永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鑫禾联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2年1月起曾任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十二届政协委员。

 经公司核查:洪巩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新标先生: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1986年8月—1998年7月,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教师、出纳、项目经理部主管会计,财务处科员、副科长。1998年8月至今,历任厦门泛华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裁助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经公司核查:周新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一新先生:男,1959年3月出生,白族,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8年考入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专业学习,1982年、1985年和1988年分别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88年任昆明理工大学讲师,1992年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晋升为教授、同年被遴选为硕士生导师,1998年被上级主管部门遴选为博士生导师,其间:1992年至1993年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做博士后研究,2000年至2001年由国家公派赴美国波士顿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曾任昆明理工大学冶金工程系主任,冶金高温熔体研究室主任,有色金属冶金教研室副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重金属学术委员会委员等。现任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昆明理工大学离子液体冶金学术创新团队首席教授、《昆明理工大学学报》和《有色金属科学与工程》编委。2012年8月至今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长期从事有色金属冶金、冶金物理化学、离子液体冶金、微波冶金、材料化学制备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讲授 “冶金新技术”、“冶金动力学”、“现代冶金分析技术”等课程10余门。199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评为“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 1997年被评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999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2年被遴选为首批云南省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云南省优秀教师,2008年被评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011年获云南教育功勋奖,2012年被评为“云南省教书育人楷模”,2013年获云南省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特殊支持计划,2014年被评为“云岭教学名师”。主持和参与科研及教改项目30余项,先后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二、三等奖各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全国冶金优秀教材一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材奖1项,其他科技奖励3项;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2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30余篇,其中被SCI、EI等收录70余篇次;出版著作8部。

 经公司核查:华一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

 朱德良先生:男,1972年3月出生,汉族,现为云南财经大学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税务专业硕士(MT)导师。2011年11月,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获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103807863)号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现主要从事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筹划、企业税务管理、企业纳税风险控制、财务会计、财政理论与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主要承担MBA学员、硕士研究生的《税收筹划》、《税法》、《税务会计》等课程。先后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参编多部专著,参与多项企业咨询课题;先后从事了企业和个人理财中的税收筹划、税务咨询、税务顾问及企业改制、投资银行及财务顾问等工作;多次承担了云南省国税系统、省地税系统、贵州省国税局系统等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人员、税收管理员的《税务稽查实务》、《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等培训和考试命题工作及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工作。曾多次承担云南省煤化工集团、红云红河集团、冶金集团、昆钢集团、世博集团、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南方电网云南公司等大企业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及省经委系统企业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工作等。2011年12月至今任罗平锌电独立董事。

 经公司核查:朱德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

 蔡庆辉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博士学历,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执业律师。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厦门大学法律系助教;2002年12月至2005年8月,厦门大学法律系讲师;2005年8月至今,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1年3月至今,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4年5月,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获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405512071)号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2014年7月至今任罗平锌电独立董事。

 先后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参编多部专著,参与多项科研项目。曾于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学者工作;于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受中华发展基金管理会资助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学者工作。

 经公司核查:蔡庆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

 附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良通先生:男,1967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经公司核查:李良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张芙蓉女士:女,1967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2009年11月参加国际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已经通过,持有中国珠算协会3级证书、中化人民共和国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等证书。1993年7月至今历任罗平县矿冶集团公司电锌厂财务科科长,罗平县矿冶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罗平县锌电公司财务部经理。

 经公司核查:张芙蓉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黄红英女士:女,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专,中级会计师,财务经理。1998年至今在厦门泛华集团任职,历任集团出纳、会计、财务经理。现任贵州泛华矿业集团财务部经理。

 经公司核查:黄红英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杨洪刚先生:男,1967年2月1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助理会计师,1989年参加工作,1993年至1998年4月在云南省罗平县电力集团公司工作,任罗平县腊庄电厂财务股股长,1998年4月至1999年8月担任云南罗平县电力集团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抽调云南南磷磷化工集团公司任财务科科长,1999年8月至2002年5月抽调罗平县腊山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科科长兼罗平县多依河宾馆财务总监,2002年5月至2005年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企管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 2006年3月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审计部经理。

 经公司核查:杨洪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柏玉明,男,1971年7月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至2010年2月先后在罗平县电力公司、腊庄电厂、老渡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于2002年10月通过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003年被聘为罗平县评标委员会专家库成员。2010年3月至今,在公司审计部任职副经理。2014年5月至今,兼任公司投资单位云南省罗平县老渡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核查:柏玉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这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6-1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15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为9名(包括现任三名独立董事),实际到会的董事为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杨建兴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尤立先生和喻永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李尤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2选举喻永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建兴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尤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杨建兴先生提名,聘任喻永贤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桂志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表决结果如下:

 4.1 聘任喻永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2 聘任桂志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喻永贤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74-8256825

 传 真:0874-8256039

 电子信箱:yu_yx@china.com

 桂志坚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74-8256825

 传 真:0874-8256039

 电子信箱:gui_zj@163.com

 上述两人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以上两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5.1 聘任喻永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2 聘任桂国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3 聘任周新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4 聘任赵德军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5 聘任张龙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6 聘任王家林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7 聘任薛光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1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事项

 同意选举董事杨建兴先生、华一新先生、李尤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长杨建兴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2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事项

 同意选举董事朱德良先生、蔡庆辉先生、喻永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朱德良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3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事项

 同意选举董事蔡庆辉先生、朱德良先生、杨建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蔡庆辉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4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事项;

 同意选举董事朱德良先生、蔡庆辉先生、杨建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朱德良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杨洪刚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5日

 附:个人简历

 杨建兴先生:男,1970年12月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9月15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公司核查:杨建兴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尤立先生: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兼任公司董事。

 经公司核查:李尤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喻永贤先生:男,1970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会计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12月至2014年4月兼任财务总监;2007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经公司核查:喻永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新标先生: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1986年8月—1998年7月,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教师、出纳、项目经理部主管会计,财务处科员、副科长。1998年8月至今,历任厦门泛华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裁助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经公司核查:周新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华一新先生:男,1959年3月出生,白族,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8年考入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专业学习,1982年、1985年和1988年分别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88年任昆明理工大学讲师,1992年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晋升为教授、同年被遴选为硕士生导师,1998年被上级主管部门遴选为博士生导师,其间:1992年至1993年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做博士后研究,2000年至2001年由国家公派赴美国波士顿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曾任昆明理工大学冶金工程系主任,冶金高温熔体研究室主任,有色金属冶金教研室副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重金属学术委员会委员等。现任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昆明理工大学离子液体冶金学术创新团队首席教授、《昆明理工大学学报》和《有色金属科学与工程》编委。2012年8月至今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长期从事有色金属冶金、冶金物理化学、离子液体冶金、微波冶金、材料化学制备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讲授 “冶金新技术”、“冶金动力学”、“现代冶金分析技术”等课程10余门。199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评为“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 1997年被评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999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2年被遴选为首批云南省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云南省优秀教师,2008年被评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011年获云南教育功勋奖,2012年被评为“云南省教书育人楷模”,2013年获云南省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特殊支持计划,2014年被评为“云岭教学名师”。主持和参与科研及教改项目30余项,先后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二、三等奖各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全国冶金优秀教材一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材奖1项,其他科技奖励3项;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2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30余篇,其中被SCI、EI等收录70余篇次;出版著作8部。

 经公司核查:华一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

 朱德良先生:男,1972年3月出生,汉族,现为云南财经大学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税务专业硕士(MT)导师。2011年11月,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获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103807863)号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现主要从事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筹划、企业税务管理、企业纳税风险控制、财务会计、财政理论与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主要承担MBA学员、硕士研究生的《税收筹划》、《税法》、《税务会计》等课程。先后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参编多部专著,参与多项企业咨询课题;先后从事了企业和个人理财中的税收筹划、税务咨询、税务顾问及企业改制、投资银行及财务顾问等工作;多次承担了云南省国税系统、省地税系统、贵州省国税局系统等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人员、税收管理员的《税务稽查实务》、《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等培训和考试命题工作及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工作。曾多次承担云南省煤化工集团、红云红河集团、冶金集团、昆钢集团、世博集团、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南方电网云南公司等大企业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及省经委系统企业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工作等。2011年12月至今任罗平锌电独立董事。

 经公司核查:朱德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

 蔡庆辉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博士学历,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执业律师。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厦门大学法律系助教;2002年12月至2005年8月,厦门大学法律系讲师;2005年8月至今,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1年3月至今,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4年5月,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获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405512071)号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2014年7月至今任罗平锌电独立董事。

 先后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参编多部专著,参与多项科研项目。曾于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学者工作;于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受中华发展基金管理会资助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学者工作。

 经公司核查:蔡庆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

 桂国飞先生:男,1966年生,回族,大专文化,工程师、经济师。曾任罗平县富乐铅锌矿计划科科长、生产处处长、云南省罗平县矿冶集团公司生产计划部副主任、主任、电锌分厂副厂长、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核查:桂国飞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赵德军先生:男,1965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2005年12月以前在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过第二冶炼厂硫酸车间书记、调度科长,物资处书记、副处长,环保二处党总支书记;2006年2月至2009年11月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电锌厂厂长和党支部书记;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监。

 经公司核查:赵德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张 龙先生:男,1972年12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工程师。1995年9月至2001年6月在罗平县电力集团公司工作;2001年6月至今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证券信息部副经理、营销部副经理、经理。

 经公司核查:张龙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家林先生:男,1969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机电工程师。1986年12月在九龙河电站参加工作; 1991年8月至1998年7月在腊庄电厂工作,任机械班班长;1998年7月至2001年6月在罗平电力实业公司工作,任修配厂厂长;2001年6月至2004年12月在腊庄电厂工作,任生产技术科科长;2004年12月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设备部副经理、锌厂常务副厂长、物资部经理、锌厂厂长。

 经公司核查:王家林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薛光洁先生:男,1969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武汉化工学院矿山系地质矿产勘查专业。1993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原罗平锌厂工作,历任电仪车间主任,设备科长等职;2000年12月至今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电锌厂副厂长、生产技术部副经理、经理、原料部经理、安全环保技术部经理。

 经公司核查:薛光洁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杨洪刚先生:男,1967年2月1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助理会计师,1989年参加工作,1993年至1998年4月在云南省罗平县电力集团公司工作,任罗平县腊庄电厂财务股股长,1998年4月至1999年8月担任云南罗平县电力集团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抽调云南南磷磷化工集团公司任财务科科长,1999年8月至2002年5月抽调罗平县腊山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科科长兼罗平县多依河宾馆财务总监,2002年5月至2005年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企管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 2006年3月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审计部经理。

 经公司核查:杨洪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桂志坚先生:男,1973年2月出生,回族,大专文化、助理工程师。 1995年10月至1997年6月,在罗平县矿冶集团公司化工厂工作;1997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罗平县矿冶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工作;2001年1月至2011年11月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网络管理员、行政办公室秘书科长、董事会办公室业务科长;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11月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经公司核查:桂志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6-1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15日下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为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李良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李良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2月15日

 附:个人简历

 李良通先生:男,1967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经公司核查:李良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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