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参与南京市溧水区产业新城PPP项目竞争性磋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发布的临2016-018号公告。
近日,公司取得《南京市溧水区产业新城PPP项目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南京市溧水区产业新城PPP项目成交人,成交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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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后续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中明确上述成交结果内容,签署相关协议前,将依法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