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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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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4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6年2月26日起至2016年3月17日。本基金认购将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以及中国工商银行等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3、本基金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4、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规模超过销售上限,本公司将结束本次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若募集期内,预计次日(T+1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可于次日(T+1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

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50亿元,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超过50亿元,则最后一个发售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本公司同时开通网上开户功能,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查询。

5、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6、本基金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金额按照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7、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销售网点(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2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88-9918)或销售机构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12、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3、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除提前到期情形外,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并持有到期,投资者购买的基金份额存在着仅能收回本金(含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的可能性;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出时不能获得保本保证,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此外,如果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投资者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亦存在着无法收回本金的可能性。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可能到期终止或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具体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担保风险、本基金到期期间操作所特有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参与融资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公司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初始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初始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2420)

(二)基金类型与类别

契约型、开放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规模超过销售上限,本公司将结束本次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若募集期内,预计次日(T+1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可于次日(T+1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

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50亿元,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超过50亿元,则最后一个发售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T日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50亿元-募集首日起至T-1日全部有效认购总金额)/T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的确认金额不受募集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最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七)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峨山路91弄61号1幢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3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在工商银行全国20000多个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基金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停止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起至2016年3月17日,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九)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在基金的募集份额不少于2 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低于200人的条件下,则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若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投资人。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和中国工商银行等销售网点同时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二)认购受理:在2016年2月26日起至2016年3月17日期间,销售网点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三)资金缴纳:投资者须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后,方可进行基金认购。

(四)份额确认: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应在T+2 日到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并可在募集截止日后4 个工作日内到销售机构打印交易确认书。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五)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传真委托、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认购。

(六)投资者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金额按照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如发生末日比例配售部分确认,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七)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认购份额,归基金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三、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认购费率
M<100 万元1.00%
100 万元≤M<500 万元0.50%
M≥500 万元每笔1000元

若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请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认购金额为1万元,由于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0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00%)= 9900.99元

认购费用 = 10,000 –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 =(9900.99+3.00)/ 1.00 =9903.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00元,则其可得到9903.99份基金份额。

四、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2、投资者可以使用银行转账、本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认(申)购缴款、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资金退款的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

5、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如需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基金,请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或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下载开户、认购申请表单及相关资料。

6、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格式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1)投资者可以到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选择在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投资者应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将获得基金交易账号。

(3)个人投资者:填写《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及《风险提示函与自测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另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并由双方填写 《基金授权委托书》。

(4)机构投资者:填写《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加盖机构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2)加盖机构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基金授权委托书》;

4)加盖机构公章的《预留印鉴卡》;

5)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6)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7)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8)加盖公章的预留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申请,可于T+2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客服热线(400-888-9918)查询申请结果。

2、缴款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卢湾支行

银行账号:98990153850000015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10290000290

账户二: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徐家汇支行

银行账号:121902331810623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08290003100

账户三: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202929025807250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2)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认购

已全额缴款并完成开户申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缴款凭证。

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均为当日有效,如在规定时间内认购款未到账将视为无效申请。投资者则需另外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T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可于T+2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客服热线(400-888-9918)查询申请结果。

五、销售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的9: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办理申请预录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本人的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③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本人的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③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业务申请书》”。

4、有关注意事项

(1)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只需在销售点增加交易账号;

(2)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个人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5)个人投资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个人客户在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已通过工商银行认/申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商银行认购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工商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由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⑤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

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起到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②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有关注意事项

(1)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只需在销售点增加交易账号;

(2)机构投资人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5)机构客户在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6)通过工商银行认/申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商银行认购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工商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认购专户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七、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募集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在募集期结束时,基金仍不能满足法定备案条件,则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符合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后,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基金不符合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网址:www.99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99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峨山路91弄61号1幢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鄢晓蓓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00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韩从慧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蔺育化、汤骏

业务联系人:蔺育化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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